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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安昨日已向法院提起上诉 可能是自己写诉状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发布日期:2003-12-23



  中新浙江网12月23日电 昨天,是赵安和张俊以两案上诉期的最后一天。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被告人赵安12月12日被市一中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后,已经于上诉期满之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记者了解到,赵安在看守所被羁押的一年多时间里,阅读了大量法律书籍,目前谈话已经能够熟练地运用“法言法语”,此次提起上诉,很有可能是在律师的帮助下由赵安自己书写上诉状。

  另悉,12月12日市一中院对张俊以案作出一审判决后,张俊以的父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已经明确表示要上诉。(作者:李罡)

责任编辑:熊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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