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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正式取消管道气初装费 已经累计收取14亿

来源:信息时报 发布日期:2007-01-23 07:08:15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1月23日电 (记者何雪峰)今日9时,广州市物价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宣布从12月26日零时起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这意味着广州迄今已有10年历史的管道燃气初装费正式成为历史。这是记者昨晚获悉的。

  记者昨日拨打广州市最主要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广州市煤气公司热线获悉,对于新报装管道燃气的用户,市煤气公司已不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并且严格按照省物价局文件要求,从12月26日零时起执行,而新气价将按照广州市物价局制定的政策执行,在新气价出台前,用户都仍按照现行价格缴费。

  累计收取初装费14亿

  据悉,1988年,广州正式启动管道燃气工程,最初启动资金由政府财政投入,截至1996年,全市约有管道气用户25万户。此后,整个管道燃气利用工程所需资金全部由市煤气公司承担。为了解决煤气管网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从1996年起,经市物价部门批准,由广州市煤气公司向管道燃气新用户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收费标准为:低层(9层及9层以下)建筑居民用户,初装费为3000元/户;高层(10层及10层以上)建筑居民用户,初装费3500元/户。按照规定,市煤气公司对收取的初装费实行专户管理,并将其专款用于新增管道和调压设备的建设。截至今年,全市累计收取的管道燃气初装费已达14亿元。

  在经过一年多的调研、征求各方意见和政策制定后,去年12月26日,广东省物价局发布了以停止收取初装费为主要内容的规范管道燃气价格管理的意见。

  收楼初装费今日明确

  对于广州如何执行,广州市物价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吴林波多次表示,将按照省物价局出台的这一政策以及省物价局有关新闻发布会的精神进行贯彻落实。对于广州取消初装费后气价如何,此前记者了解到,广州有望实行两部制气价,而一次性缴交或数次缴交容量气价的,以及已交初装费的用户,将可享受容量气价优惠。

  同时,今日公布的贯彻意见将首先明确有关政策,而气价到底是多少将在明确贯彻落实意见后再行制定。此外,有关涉及收楼业主的初装费问题等有望今日得到明确。

责任编辑:丁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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