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都市网 老百姓的网
相册
汽车
博客
论坛
红娘
邮箱
通行证
新闻
首页
新闻热线: zj_news@zj.com
新 华 社: 0571-87055213
中 新 社: 0571-88325088
编 辑 部: 0571-88228477
浙江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浙江都市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 > 正文
湖南拟征收高社会抚养费遏止富人超生引争议

来源:长沙晚报 发布日期:2007-07-28 14:00:20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7月28日电 “现在富人超生现象比较突出,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规定是否能控制这种现象?”昨日上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时,其中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遏制富人超生的条款,引起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争议。

  观点一:最高征收8倍并不高

  修正案草案规定,按违法生育行为发现时的上年总收入作为社会抚养费计征基数。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发现违法生育行为上年度总收入的2倍至6倍征收;重婚生育或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6至8倍征收。

  “富人、名人超生的比例并不大,但影响很恶劣,对社会、对计划生育的影响和冲击都很大。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最高提高到8倍,我个人认为并不高。”戴君惕委员认为,在制订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时,对高收入的家庭,对富人、名人,要加大征收力度。

  观点二:富人的钱很难征收到位

  “实施难度很大。企业家是个人,你要罚他的钱顶多是罚企业的钱。他可能做手脚,做到个人账上分文没有,失去了处罚的惩戒作用。如果是在农村,罚款很可能拿不到。”邱则有委员说。“高收入者超生的问题确实是个难题。工商经营不得有违法活动,可否把超计划生育作为股东或者注册人的违法活动之一,这样是不是更有效?”邱则有委员主张说。(作者:唐薇频、贺晔)

责任编辑:盛丽华

收藏此页】 【转发给他人】 【复制到剪贴板】 【打印】 【关闭
 看过 湖南拟征收高社会抚养费遏止富人超生引争议 的人,同时还看过以下新闻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浙江都市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浙江都市网联系。
热点回顾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