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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高涨的房价,不少开发商采取各种手段“捂盘”。(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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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浙江网9月9日电 近日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点打击房地产市场上各种捂盘、抬高房价的行为,规定开发商捂盘惜售将被撤销预售许可,且该商品房项目在6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预售许可。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内容包括,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非法预售商品房,不得以认购(包括认订、登记、选号、发卡等)、收取预定款性质费用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商品房预售广告。
作者:沈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