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都市网 老百姓的网
相册
汽车
博客
论坛
红娘
邮箱
通行证
新闻
首页
新闻热线: zj_news@zj.com
新 华 社: 0571-87055213
中 新 社: 0571-88325088
编 辑 部: 0571-88228477
浙江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浙江都市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 > 正文
河北肃宁国土局违规用地建别墅楼 局长被免职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2007-09-21 10:07:26 进入论坛
 

  核心提示:日前,河北肃宁县国土局因违规建职工住宅楼、“别墅楼”和综合服务楼被纪委监察局查处,给予时任分管副县长刘全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石生龙肃宁县国土局局长职务。

  中新浙江网9月21日电 记者日前从沧州市纪委监察局了解到,肃宁县国土资源局违反规定建职工住宅楼、“别墅楼”和综合服务楼被纪委监察局查处。针对此案,沧州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据悉,2004年10月至11月,肃宁县国土资源局报肃宁县政府立项为本局建综合服务楼、职工住宅楼,在未办理供地手续的情况下,利用本局职权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在申报的建楼手续不全的情况下,肃宁县建设局违规给国土资源局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建筑工程施工等许可证,同时批准了肃宁县国土局为领导班子成员建6套“别墅楼”的申请,“别墅楼”每套占地0.57亩、建筑面积355.01平方米。综合服务楼、职工住宅楼和“别墅楼”于2006年下半年竣工并入住使用。

  肃宁县国土资源局违规用地建楼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近日,沧州市纪委、沧州市监察局和沧州市国土资源局依据有关规定做出决定:给予在此案中犯有失职错误的时任分管副县长刘全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肃宁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石生龙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免去其肃宁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给予肃宁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李梦东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肃宁县建设局局长王西久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肃宁县建设局总工程师闫彬行政警告处分;责成肃宁县政府对县国土资源局所建职工住宅楼和“别墅楼”的用地问题和“别墅楼”住宅超面积部分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本文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李家伟)

  

责任编辑:刘琳

收藏此页】 【转发给他人】 【复制到剪贴板】 【打印】 【关闭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浙江都市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浙江都市网联系。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