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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规定临近保质期食品须明示

来源: 北京晚报 发布日期:2007-11-02 14:58:48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11月2日电 超市卖场和社区食杂店销售的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今后不能“藏着掖着”卖,而要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或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国家工商总局昨日首次对“临界”食品的销售方式提出要求。

  目前许多商场都会有特价食品促销活动,市民在选购这些食品的时候,往往只看中了价格上的便宜,而忽视了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还有一些超市把即将到期的食品和新鲜食品放在一起捆绑销售。

  国家工商总局昨日发出的《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提出,食品销售者应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

  什么时间范围算做食品“即将到保质期”,记者了解到,根据不同的食品品种,超市方面目前都有一个大概界定。熟食是两三天,酸奶等乳制品5天左右,而面包、现制糕点等食品基本是当天出清。也就是说,这些食品在临近保质期两三天到四五天内,超市就会加大促销力度,尽快出清。

  物美集团业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实际上现在许多超市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都会“区别对待”,比如使用黄色降价标签,在某一类食品陈列货架中进行集中售卖,但是不可能出现大量堆存,因为“超市毕竟以销售新鲜食品为主”。

  消协人士对工商部门的这种规范“临界”食品销售方式的做法表示肯定,中消协有关人士认为这种主张保障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工商部门也提醒市民,“特价”食品一定要小心购买。对于接近保质期的商品,一定要看清楚商品的生产日期后再选择。

  

责任编辑:雷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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