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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志丹4名干部传播骂领导短信被免职

来源: 新京报 发布日期:2007-11-21 13:12:54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11月21日电 近日,陕西志丹县数人因一条短信被处分,其中4名科级干部被免职。据称,该短信有辱骂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内容。

  编发传播短信遭处分

  据了解,10月中旬,在志丹县城流传一条手机短信,“以极其低级下流的语言”,对14名领导干部侮辱诽谤。公安机关调查后发现,李某、孙某编发并传播此条手机短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该短信流传后,严重地损害了他人的人格和名誉,已触犯《刑法》,涉嫌诽谤罪,被依法逮捕;另有刘某被刑事拘留。

  志丹县委、县政府对恶意转发传播该短信的左某、曹某、高某、刘某等4名科级干部予以免职,并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传播该短信的农行某营业所所长宋某,要求农行拿出处理意见,报经县纪检、组织部门同意后处理;一般干部和职工转发该短信,由所在党委拿出处理意见,报经县监察、人事部门同意后处理,并由监察、人事部门备案,所在单位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

  短信内容为一荤段子

  昨日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短信改编自民间广为流传的一个荤段子,内容讲的是一名遭到强奸的女子在向公安机关描述作案者特征时,编发短信者张冠李戴将县上14名领导干部按照个人特点编入短信,并将该短信进行补充修改后,发给朋友,很快便流行开来。

  有被免干部认错

  据了解,被免职的4名科级干部分别为志丹县为卫生监督所所长左某、志丹县信用联社副主任刘某、旦巴镇中学原校长曹某、金丁镇农技站站长高某,据悉,事发前,除了曹某因学校实行校长竞聘而不在位外,其余三人均为在职科级干部。目前均已经离开原岗位。

  昨日下午,部分被免职的干部称,认识到了事件严重性。其中一名被免干部表示:“这件事情我们的确做错了。作为党政干部不应该传播这些不健康的东西。”

  有人称政府不应重罚

  对此,当地有人认为,政府和执法部门对这件事处罚过于严重。“作为领导,你无疑是公众人物,有些群众或者干部产生一些想法是正常的,何况发一条短信,在现在这个荤段子横行的时代,应该算是正常的。政府应该以此为戒,而不是来重罚这些人。”另有一些人则认为,这是对别人人格的侮辱,法律意识淡漠的人才会觉得处罚过重。

  《华商报》供稿

  

责任编辑:孙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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