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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大走私团伙一审宣判 首犯被判处无期(图)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发布日期:2007-12-10 08:50:35 进入论坛
 
缉私警察正在清点查获的走私皮革。通讯员 彭海红 李伟杰 摄

  “鲨鱼头”一审判无期

  中新浙江网12月10日电 (记者徐毅儿通讯员彭海红李伟杰)一利用高速快艇进行海上偷运走私的团伙,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共走私皮革、电子产品达5096.79万元,以李旭洪(外号“鲨鱼头”)为首的这一特大走私团伙的16名成员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记者昨日从深圳海关缉私局了解到,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这16名成员走私普通货物罪成立,首犯李旭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7名主犯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8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8个月至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判处罚金共计人民币5843万元。

  审讯中,涉案人员交代,2006年以来,该团伙一直利用高速快艇在非设关地走私,大陆接货、运输、境外组织货源,三方构成一条走私链条。

  他们有着明确的分工,“鲨鱼头”是运输环节的核心,一方面负责联系境外不法分子将走私货物从香港偷运到其控制的上洞一带沙滩,另一方面负责安排人出面雇请车辆将走私货物运至内地接货人。他的手下有人负责管账,有人负责组织监视执法部门的行踪,也就是俗称的“看水”。

  该走私团伙大部分成员被抓获后,缉私警决定将重点转移到寻找货主,查清私货去向、扩大案值上。12月9日,缉私警根据线索抓获了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杨某承认其主要负责雇请苏某(香港人)在香港联系货源,将走私货物通过“鲨鱼头”走私团伙从海上偷运入境交付给内地的货主。12月12日,侦查人员又在罗湖口岸抓获犯罪嫌疑人苏某,之后又根据线索先后抓获了几个内地收货人。至此,涉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落网,以李旭洪为首的利用高速快艇进行海上偷运走私的特大走私团伙被彻底摧毁。

  

责任编辑:孙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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