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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原政协常委买凶杀人被判死刑(组图)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发布日期:2007-12-18 09:34:36 进入论坛
 
宜宾市民营企业家邬桂华买凶杀人案昨日宣判

法庭内外千人等待判决结果

  中新浙江网12月18日电  昨日上午,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人头攒动。宜宾市原政协常委、民营企业家邬桂华买凶杀人案(本报7月26日曾作报道)在宜宾市中院公开宣判:一审认定被告人邬桂华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煊兵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国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郑艺敏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法院还判决4名被告人共同赔偿被害人卢文庆的亲属经济损失10906元。宣判结束后,前来旁听的市民欣慰地说:“判得好啊,判得好!”

  [案情回放]

  雇人行凶大老板杀掉“绊脚石”

  1998年,原宜宾市建机厂改制,宜宾雅风集团公司通过竞标获得资产重组权后,将该厂更名为宜宾市精诚机械有限公司(简称精诚公司),邬桂华担任董事长。2000年下半年,被告人李国华与他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塑料生产设备,与精诚公司合作成立塑化车间。2000年底,因原建机厂部分职工坚决反对改制方案,推举原副厂长卢文庆为代表,撰写材料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邬桂华对卢文庆极为不满,与李国华共谋找人“收拾”卢文庆。李国华将邬桂华的意图告诉了被告人郑艺敏,郑艺敏表示“要把事情办好”。李国华随即到内江邀约“杀手”张煊兵、吴廷东(另处)。邬桂华得知“杀手”到了宜宾后,出资接待,并带李、郑二人到翠屏区中心路(案发现场)指认卢文庆开的门市。2001年1月20日和21日,吴廷东连续与卢文庆联系,以订购毛毯的名义约卢文庆1月22日早上6时许在中心路门市交货。22日6时左右,卢文庆应约来到中心路门市时,惨遭杀害。

  卢文庆被害案在当地引起极大震动,宜宾警方多年来一直没有放弃过对这起闹市杀人案的侦破和追踪。在此期间,邬桂华当选为宜宾市人大代表,2007年2月当选为宜宾市第三届政协常委。2007年5月,卢文庆被害案凶手之一的吴廷东在深圳落网,这起沉积了6年的凶案开始露出端倪。

  [庭审现场]

  法庭内外千人等待判决结果

  尽管法庭通知的开庭时间是上午9时30分,但从昨日早上7点开始,近千名市民就开始陆续来到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外。被害人卢文庆的父母、妻子也相互搀扶着来到法院,等待这个他们等了整整6年的时刻。该案自本报7月26日独家披露后,迅速成为宜宾市各界关注的焦点。9月27日,宜宾市中院组成合议庭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昨日上午公开宣判。

  上午9时左右,前来旁听的市民陆续走进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大的审判庭第一审判庭。由于法庭只能容纳近200人,更多的人只好站在法庭外的走廊上或法院大门外等待判决结果。被告人邬桂华、张煊兵、李国华和郑艺敏聘请的律师、被害人卢文庆的亲属和代理人相继在法庭上就坐。卢文庆的妻子钟传英特意穿上了一件比较时新的冬装,显得格外精神,在泪水和期盼中等待了2000多个日日夜夜后,这个坚强的女性终于等来了正义判决的时刻。

  奔走相告“邬桂华‘死’了!”

  昨日上午9时30分,法庭开庭。审判长对庭审查明的部分事实再次核实后宣布暂时休庭,等候宣判。在等候宣判期间,邬桂华究竟是否会被判处死刑成为大家议论的焦点。10时20分,合议庭成员重新走进法庭。刚才还喧闹不已的审判大厅顿时鸦雀无声。审判长开始宣读判决书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部分,10时30分,审判长一声“全体起立,现在宣判”,所有旁听群众立即站起来,等待判决结果。站在被告席上的邬桂华等4名被告人也开始显得紧张起来,伸长了脖子等待法律的判决。

  “被告人邬桂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煊兵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听到这儿,坐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席上的钟传英等人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前来旁听的一些原建机厂老职工甚至眼含泪花。

  判决宣读完毕后,前来旁听的人争先恐后涌出法庭,奔向法院大门。等候在法院大门外人们拦住第一个奔出来的人连声问:“邬桂华‘死’没?”被拦住的人大声说:“邬桂华‘死’了,邬桂华‘死’了!”

  4被告人全都表示“要上诉”

  法庭宣判后,审判长依次询问4名被告人“是否上诉”,4名被告均不约而同地表示要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被告人邬桂华听到询问,毫不犹豫地表示“要上诉”。当审判长询问到被告人张煊兵时,张犹豫了一下后小声地说“要上诉”。被告人郑艺敏面部僵硬,也表示“要上诉”。

  [死者家属]

  坏人伏法后我要放声去高歌

  走出法庭后,被害人卢文庆的妻子钟传英伴着父母回到家中。走进昏暗的家中,悬挂在墙上的卢文庆遗像立即引起钟传英的泪水。钟传英站在一条凳子上,轻轻取下丈夫的遗像,坐在沙发上后一下子号啕大哭起来:“老卢啊,老卢啊!你可以睁开眼了。邬桂华那个坏人被判处死刑了。”镶嵌遗像的镜框玻璃上淌满了泪水。

  悲喜交加的钟传英在苦苦等待6年之后,终于放下了心中的大石头。钟传英有点骄傲地告诉我们:“从今以后,我要到老年大学去学音乐,唱歌。你知不知道,我当年还是很出名的歌手。等邬桂华伏法以后,我会重新回到能一展歌喉的地方去高歌。”

  死者儿子当庭怒斥买凶大老板

  邬桂华买凶杀人案经宜宾警方侦破移送检察机关后,宜宾市检察院于2007年9月6日向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9月27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这起震惊全国的大案进行了公开审理。9月27日上午9时30分,被告人邬桂华、张煊兵、李国华、郑艺敏被押上被告席。4名被告共聘请了7名律师为其辩护,被害人卢文庆的父母、妻子、儿子和一名代理律师与7名被告律师形成两大阵势。

  宜宾市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邬桂华、李国华、张煊兵、郑艺敏等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庭审中,邬桂华对检察机关指控事实予以否认。其他几个被告也百般推脱,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也向法庭提出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被害人卢文庆的儿子卢钟志义愤填膺地说:“谁来给我父亲一个重生的机会?”卢钟志回忆了父亲被害后一家人的悲惨生活,并怒斥邬桂华。卢钟志的发言立即引起旁听群众共鸣。

  为了讨还血债,被害人卢文庆的亲属向被告人邬桂华等人提出了高达105万元的附带民事赔偿。文\图本报特别行动组记者

  

责任编辑:孙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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