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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各银行全面停办二手房“转按揭”贷款服务

来源:法制晚报 发布日期:2007-12-30 08:46:00 进入论坛
 

  二手房买卖中如果卖方未还清房贷而买方也需贷款这种交易目前全部“搁浅”

  本市银行全面停办“转按揭”

  银行:未明确发文只是暂停专家:不可能“一竿子打死”而是叫停炒房性质的转按揭

  中新浙江网12月30日电  (记者张焱)今天上午,记者通过多方渠道证实,京城银行已全面停办二手房交易中的“转按揭”贷款。

  这意味着,如果二手房卖方已有房贷,而买方又不得不借助贷款才买得起房,这种情况下不得不暂停交易。

  记者昨日从建行北京分行获悉,该行已全面停止办理“转按揭”性质的房贷。其中不仅包括非交易类的“转加按”,也包括正常二手房交易中的普通“转按揭”贷款。

  今天上午,记者从中大恒基、筑家地产等多家房产中介的金融服务部了解到,与其合作的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北京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共12家银行,都已全面暂停“转按揭”贷款服务。

  中大恒基金融部的一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银行停办该类贷款,涉及这种贷款的二手房交易,目前全部“搁浅”。“我们目前给相关客户的答复是等到明年1月看银行是否恢复该业务。”

  在采访中,建行等多家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并不是下发文件明确取消房屋转按揭,而是从操作层面的“暂停”——基层网点不再受理转按揭业务了。

  不可能“一竿子打死”

  包括中大恒基副总经理付严在内的中介行业业内专家普遍认为,银行不大可能就此将转按揭贷款业务“一竿子打死”。

  原因有二,其一是二手房交易中有超过10%的业务依赖转按揭贷款,如果完全取消转按揭,是对二手房市场的“毁灭性打击”,而二手房市场是国家调控房价的有力手段。

  其二,国家此轮金融调控是打击炒房,而普通转按揭贷款中的买卖双方,并不在此打击范围内。

  转按揭业务亟待规范

  付严等业内专家分析,银行更可能的做法不是全面取消转按揭,而是明确打击目标,今后叫停那些具有炒房性质的转按揭。

  付严解释说,此前有一种“同名转按揭”,即正处在按揭期间的借款人,为增加(减少)贷款金额或其他原因改变贷款银行而向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

  例如李先生已向某银行进行了按揭贷款,又向银行申请增加贷款金额,把房屋增值部分或者已经还贷部分再次贷出来,这种也被称为“加按揭”。

  而这种加按揭恰恰是可以规避提高二套房首付新政的一个“窍门”。比如,银行提高了李先生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款,他钱不够时,可以把自己的第一套房进行加按揭,贷得的款来凑足第二套房的首付款。

  无疑,为了新政有效执行,这种“加按揭”今后肯定会被严格禁止。

  新闻链接

  央行副行长表示坚决取消转按揭

  中国人民银行12月18日公布的一份副行长刘士余的讲话称,银行有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转按揭贷款和加按揭贷款业务的情况,这增加了银行潜在风险,加剧了房地产和股市泡沫成分。

  为此央行要求,各银行要坚决取消转按揭、加按揭贷款。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无真实交易的转按揭住房贷款。不得发放“假按揭”贷款。

  转按揭贷款——是指房产卖方将以按揭方式购买且尚未还清的房产(或已抵押给银行的房产)转让给买方时,由银行向买方发放贷款用于偿还原按揭(或抵押)贷款,赎出房产证,以便办理过户,最终由买方来偿还新的按揭(或抵押)贷款的业务。

  

责任编辑:孙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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