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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林业厅有关负责同志将被追究责任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08-02-05 08:24:12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2月5日电 (记者 陈钢)陕西省政府办公厅2月3日对陕西省林业厅在华南虎照片事件中“违反政府新闻发布制度”进行公开通报批评。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省林业厅违反政府新闻发布制度问题的通报》指出,2007年10月5日,镇坪县林业局向省林业厅报告称:镇坪县农民周正龙10月3日在该县神州湾一处山崖旁,用数码和普通胶片照相机拍摄到华南虎照片71张,其中数码照片40张、胶片负片31张,省林业厅委托镇坪县林业局进行核实后,在没有派员进行实地调查的情况下,仅由本厅技术力量和省内有关专家对照片进行了鉴别,就于10月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镇坪县发现野生华南虎”,公布了周正龙拍摄的两张华南虎照片,并向其颁发奖金2万元。此后,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两张照片引起了媒体和公众的质疑,导致政府公信力成为社会舆论的热门话题。

  通报说,省林业厅举行此次新闻发布会,既未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也未对华南虎照片拍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在缺乏实体证据的情况下,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当引起媒体和公众质疑后,有关人员又一再违反纪律,擅自发表意见、参与争论,加剧了舆论的关注程度,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政府形象。省林业厅的做法,很不严肃,极其轻率,违反了《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有关人员的行为,反映出该厅存在着工作作风漂浮、工作纪律涣散等问题。

  通报说,为了严肃纪律,省政府决定,除对省林业厅有关负责同志追究纪律责任外,对省林业厅违反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擅自发布未经全面核实重大信息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罗道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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