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都市网 老百姓的网
相册
汽车
博客
论坛
红娘
邮箱
通行证
新闻
首页
新闻热线: zj_news@zj.com
新 华 社: 0571-87055213
中 新 社: 0571-88325088
编 辑 部: 0571-88228477
浙江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浙江都市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 > 正文
广东龙岗在建楼房坍塌致3人死亡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发布日期:2008-02-21 15:29:45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2月21日电 2月21日凌晨3:25,龙岗区同乐派出所接报,龙岗街道龙东社区打石岭路,发生一起在建楼房楼层混凝土预制架局部坍塌事故,4名工人被困。

  事故发生后,龙岗区委书记余伟良、区长张备带领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钟新明,区委常委、区委(府)办主任黄伟,区委常委、龙岗公安分局局长胡晓明,副区长黄海广,区纪委副书记李洪灵以及公安、安监、建设、应急、消防、龙岗街道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赴现场,全力组织搜救工作。经全力营救,凌晨5:10,1名受轻伤工人被救出,被迅速送往医院接受检查治疗,已无生命危险。另外3名工人也陆续被救出,并被迅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至凌晨7:25,3名工人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据初步调查,在建楼房为一港商投资修建。事发前,该幢楼房正深夜进行加层抢建,第8层楼层混凝土预制架突然发局部坍塌,致使4名施工工人被困。

  龙岗区委书记余伟良、区长张备在现场指出,对于违法建筑和加建抢建行为,龙岗区一直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上个月还铁腕治违,免去了三名查违不力领导干部的职务。发生事故的该幢楼房,也被龙岗街道执法队查处了3次。但是,业主仍然在凌晨加层抢建,违法施工,导致事故发生。余伟良、张备强调,一是要做好死者的善后处理工作;二是要在今日内将该幢楼房予以拆除;三是要继续加强对全区混凝土供应商的监管工作。并没收为发生事故楼房提供混凝土的供应商的车辆和机械,并将其列入黑名单,禁止在龙岗区范围内生产和经营;四是要加大对全区范围内各类建筑施工队伍的清理、整顿力度,对无片无证、无资质的非法施工队伍坚决予以取缔,并清除出龙岗区;五是在龙岗已进入大建设、大发展时期,建设任务越来越繁重的情况下,一方面要全面加强建筑安全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机制和安全教育机制建设,另一方面要抓紧建立一支专业的建筑抢险施救队伍。

  当日11:20,龙岗区委书记余伟良、区长张备等有关区领导,又主持召开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各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以及安监、查违、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张备在会上强调,各街道要守土有责,要吸取此次事故的深刻教训,工作上不能有半点松懈,要继续加大查违工作力度,查违工作要做到查人(施工队、业主以及责任人)、查车(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查工具。余伟良在会上强调,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要继续发扬连续作战和协同作战的作风,继续加大查违和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要对安全隐患、查违工作以及施工安全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发现问题要痛下决心,敢下狠手,如果手软、心软,就会再次付出生命的代价。

  据悉,发生事故楼房的施工工头已被警方控制。

  

责任编辑:王晓苑

收藏此页】 【转发给他人】 【复制到剪贴板】 【打印】 【关闭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浙江都市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浙江都市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