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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制度改革福建成实验区 公务员录用分类考试

来源:东南快报 发布日期:2008-03-12 09:54:37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3月12日电  人事制度改革福建是试验区

  人事部出台意见支持我省开展公务员录用分类考试试点,先行制定大陆高校毕业的台湾生在闽就业政策

  昨日记者从省人事厅获悉,人事部10日出台了《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推动福建人事工作发展的意见》,明确把福建作为全国人事制度改革先行试验区和两岸人才交流合作先行试验区。

  意见表示,在高层次人才培养上,将在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等工作中向福建倾斜,培养名额分配也向福建倾斜。积极支持福建开展博士后工作,把福建优先列入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改革省份,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设站、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和资助科研经费等方面,给予福建适当倾斜。

  意见鼓励和支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到海西工作和创业,将加大对我省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支持力度,在留学人才和项目推荐、留学人员信息共享、经费资助、创业园建设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支持福建开展留学人员科技交流活动,引进电子信息、石油化工、机械制造、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农村建设等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紧缺急需的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和创新人才。

  意见指出,我省可探索开展台湾地区居民申报经济、工程、农业、卫生等系列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试点。

  在两岸人才交流合作上,意见支持福建积极探索两岸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机制,打造两岸人力资源开发合作交流平台,举办海峡两岸人才开发合作论坛和人才招聘服务活动,提升合作交流层次,促进两岸人员交流互动。支持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先行开展两岸人才服务合作,为台商投资企业提供人才支持。

  意见支持福建积极探索大陆高校毕业的台湾地区学生在闽就业的办法,开展这些学生在闽就业工作试点。福建可以积极探索,先行制定取得大陆普通高校毕业资格的台湾地区学生在闽就业的相关政策。

  在公务员队伍建设方面,意见表示,将加强对福建公务员考录工作的指导,并给予适当的政策扶持。支持共建“公务员(福建)录用考试测评基地”,探索制定适应不同层次、不同职位类别公务员能力素质要求的评价标准,提高公务员考录的科学性。支持福建开展公务员录用分类考试试点工作。(记者郑琳实习生陈燕青通讯员黄学良)

  

责任编辑:王晓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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