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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票未及时停牌引质疑 发改委被指泄露信息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发布日期:2008-03-22 07:53:15 进入论坛
 
韶钢松山

广钢股份
柳钢股份

  中新浙江网3月22日电 受国家发改委网站披露宝钢集团、武钢集团分别将对广钢集团、韶钢集团和柳钢集团实施重组消息刺激,钢铁板块成为近两日市场上表现最抢眼的板块,相关公司更是吸引巨资入场,其中广钢股份(600894)、韶钢松山(000717)连续两个交易日封涨停;柳钢股份(601003)3月19日即先行涨停,20日上涨3.05%,21日再度放巨量封上涨停。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发改委网站披露正式同意广西与武钢集团、广东与宝钢集团开展广西防城港钢铁基地和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项目是3月19日晚间。3月20日国内多家媒体刊发了这一消息,但当日三家公司并未停牌,昨日(3月21日)也仅有广钢发布了重大事项公告,停牌一小时。

  那么,国家发改委的行为是否属于提前披露上市公司重大信息?对引起股价异动的现象上市公司股票不及时停牌是否违反规定呢?昨日,有投资者发出这样的疑问。对此,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发改委提前披露重大信息?

  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的信息,广西防城港钢铁基地由武钢集团和柳钢集团联合建设,通过该项目的建设,最终实现两集团的实质性重组;至于韶钢集团和广钢集团,则全部进入宝钢集团,由宝钢集团控股成立一家新公司,总部注册在广州。不过,记者昨日电话采访了相关公司的人士,目前为止,无论是公司还是大股东方面都没有收到相关事项的正式函件。

  由于方案涉及到五家上市公司,国家发改委是否属于提前披露可能导致上市公司股价异常变动的消息呢?资深证券界人士表示,防城港项目和湛江项目是2005年底就已经规划好的,当初的意向就是武钢重组柳钢,宝钢重组广钢和韶钢,这在业内已经不是秘密。像钢铁、电力建设等大项目都要经过立项、批准的过程,这样才能启动。质疑者则认为规划跟正式披露信息是两回事,既然可能引起上市公司股价剧烈波动,发改委应处理得更慎重。

  上市公司为何不临时停牌?

  由于事关重大重组,公司股价肯定会出现异常波动,那么上市公司股票为何不紧急停牌呢?对此,广钢股份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的人士表示,公司是3月20日才从媒体上获悉该消息的,之前公司以及大股东方面都没有收到任何相关函件,当天公司就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汇报,然后决定于3月21日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并停牌1个小时。

  “3月20日公司股价已经出现异动,交易所为何不对你们的股票实施紧急临时停牌呢?”记者问道。该人士回答称,上海证券交易所方面也是在公司做出汇报后才知悉有关情况的。

  在深交所上市的韶钢松山也在3月21日发布的是澄清公告,同时公司股票并没有停牌;柳钢股份对此则既没有公告也没有停牌。韶钢松山董事会秘书刘二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深交所表示公司股票不需要停牌,所以只进行公告而没有停牌。

  由于广钢股份和韶钢松山股价连续两日涨停已经达到异常波动的标准,下周一是否需要再停牌呢?刘二表示,目前为止,还没有收到交易所通知停牌的通知。

  他山之石

  香港给上市公司指定停牌指引

  据了解,目前沪深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股票都有例行停牌和警示停牌规定。一般在公众传媒出现未披露重大信息和股价异常波动时,交易所采取“发现时可进行立即停牌,公司公告日10:30复牌”。不过,具体标准并没有很明确,上市公司一般被动地等待交易所通知停牌,而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人数有限,难免出现遗漏。

  据了解,在香港证券市场,交易停牌是被当作处理潜在或已出现的市场混乱的手段,例如,当股价敏感资料未能公平发布时,就以停牌这种方式让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给予投资者足够时间去了解有关信息。在香港,任何股价敏感资料均须按《股价敏感资料披露指引》、《“披露易”计划》、《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和安排予以公布。

  香港大福证券分析师认为,股价敏感资料是信息披露中相当重要的一个部分。突发事件引起的非例行停牌是否及时,首先取决于对停牌事项的定义及判断。内地停牌不够及时的最典型触发事项就是“股份异常波动”以及“重大信息泄露或传闻”。他建议内地交易所,为确定待披露信息是否属于股价敏感资料,有必要制定相应的判断指引。

  新快报记者吴谭实习生陈昊旻

责任编辑:沈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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