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都市网 老百姓的网
相册
汽车
博客
论坛
红娘
邮箱
通行证
新闻
首页
新闻热线: zj_news@zj.com
新 华 社: 0571-87055213
中 新 社: 0571-88325088
编 辑 部: 0571-88228477
浙江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浙江都市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 > 正文
村民在家中私藏350斤黑火药发生爆炸 数人死亡

来源:青岛新闻网 发布日期:2008-03-29 13:56:41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3月29日电 栖霞市桃村镇村民赵某私藏炸药发生爆炸,造成家中数人死亡。日前,赵某、王某等7人因涉嫌非法买卖、运输、储存爆炸物罪、窝藏罪等被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赵某、王某、于某等7人均是栖霞市桃村镇农民。

  2007年6月赵某因其承包的采石场无正当手续,无法从正常渠道购买爆炸物品,找李某帮忙购买。李某得知桃村镇王某处有大量黑火药后,收取赵某1000元联系王某购买黑火药,在得知王某将爆炸物品存放在王某某处后,赵某安排赵某某先后二次驾车从王某某处取得黑火药175公斤。

  2007年6月26日23时许,存放于赵某父亲家的黑火药自燃引起爆炸,致数人死亡,周围邻居多人受伤,房屋多处被毁。案发后,于某潜逃,于某某多次为其提供物资和隐匿住所。(记者曰常晓娟)

  

责任编辑:王晓苑

收藏此页】 【转发给他人】 【复制到剪贴板】 【打印】 【关闭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浙江都市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浙江都市网联系。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