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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飞行员辞职遭巨额索赔案二审未当庭宣判

来源:生活新报 发布日期:2008-04-15 08:19:15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4月15日电  郑志宏避谈“返航事件”

  “我希望更多人能透过这个事件本身,来关注法律对于劳动者权利的体现、对劳动价值的体现。”刚刚结束二审的郑志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一直面带微笑。时隔近一年,东航“飞行员遭遇天价索赔”事件仍然余波未息。

  2007年12月27日,官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前东航飞行员郑志宏向东航赔偿137万元后,双方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诉。昨日下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进行了二审。

  二审飞行时间是焦点

  由于双方对于一审判定的东航公司对郑志宏的1335555.05元外派培训费没有异议,二审争议的焦点,便集中在1995年至1999年间,郑志宏从副驾驶升到机长过程中,产生的所谓“带飞”费用上来。

  庭审中,东航云南分公司认为,根据民航总局的62号文件中关于民用航空器飞行员训练管理的规定,郑志宏由副驾驶员到机长这个过程中总共飞行的1529.38个小时,应该算为东航对郑志宏的培训时间,即“带飞”。因此,他们向法庭申请按每小时3450元培训成本计算,郑志宏应向东航赔偿除违约金130余万外的培训费550万。

  而郑志宏方面则认为,副驾驶是机组飞行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这个过程中的1529个小时是他的正常上班时间,不能算为培训时间。关于培训产生的费用已经包含在违约金之内。郑志宏本人在法庭上称:根据规定,培训只能在模拟器或者空载的航班中进行。而他在这1529个小时中,驾驶的是载客或者载有货物的航班。“带飞”这种说法并不成立,因为自2002年起,民航总局的121部文件对于此问题有了新的说明。

  另外,双方还就郑志宏的人事档案、技术档案等相关资料的转接时间问题进行了陈述。鉴于双方无意调解,法院决定择日宣判。

  面对记者避而不谈“返航事件”

  当二审结束后,面对围上来的众多记者,郑志宏显得十分从容,并一一回答着关于本次庭审的问题。然而,当有记者询问他对最近发生的东航“返航”事件的看法时,他回答说:“我离开公司快一年了,对于这些事情不太清楚。”

  也许是被这个问题引起了兴趣,陆续有记者开始询问有关东航“返航”事件的相关情况。已经逐渐习惯和记者打交道的郑志宏或者说“不太清楚”或者巧妙地避而不谈。当有记者提到“有人说,您的辞职是这次东航事件的导火索”时,许反问道:“究竟是谁说的?你知道这人的身份吗?能联系上他来当面说一说吗?这是没有根据的。”

  关于辞职事件和东航返航事件的联系,政志宏最后多记者只说了三句话:“第一,希望航空公司能度过难关,再创辉煌;第二,希望公司的飞行员们一切顺利;第三,我辞职和东航‘返航’是两个独立事件,返航并不会对诉讼产生影响。”

  首席记者温星

  

责任编辑:王晓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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