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都市网 老百姓的网
相册
汽车
博客
论坛
红娘
邮箱
通行证
新闻
首页
新闻热线: zj_news@zj.com
新 华 社: 0571-87055213
中 新 社: 0571-88325088
编 辑 部: 0571-88228477
浙江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浙江都市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 > 正文
团中央回应:"青年节"放假年龄范围并非定义青年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日期:2008-04-23 17:44:12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4月23日电 团中央网站日前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青年节”放假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的青年,3亿多青年将于每年5月4日放假半天。该消息引起了网友的普遍关注,面对公众对于上限28周岁的争论,共青团中央权益部相关负责人首次作出回应:“14-28岁的范围不是对青年的定义,只是明确了一下享受青年节放假的青年的年龄段。”

  共青团中央权益部相关负责人对本网表示,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但这一规定没有明确放假适用人群的年龄上限,不便于执行。由共青团中央建议,国务院法制办批准,以28岁为上限,只是明确了一下享受青年节放假的青年的年龄段,并不是对青年的定义。

  “我们这两天一直在关注网友对于青年节放假的反馈意见,”共青团中央权益部相关负责人对本网表示,他们分析网友反馈后认为,网友对于青年节放假是普遍接受的,关心的焦点集中在两个方面:为什么上限设定为28岁;另一方面,青年节放假能不能执行。

  “其实,无论上限定多少岁,都可能有人不满意。”该负责人无奈地表示,目前国内和国际上都没有对“青年”这一概念的明确定义,欧盟的标准是14-25岁,联合国的标准有14-24岁、14-40岁、14-45岁等,都不相同,没有明确定义。该负责人同时透露,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正式宣布确定5月4日为青年节时,曾指出庆祝青年节的对象为中等以上学校学生,相应为中学生、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年龄基本为14-28岁之间。

  “放假时间可以参照妇女节来执行,不硬性规定上午还是下午,各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该负责人呼吁各部门和各用人单位应自觉遵守《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切实保障青年的休假权利。(文/黄欢)

责任编辑:罗道旺

收藏此页】 【转发给他人】 【复制到剪贴板】 【打印】 【关闭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浙江都市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浙江都市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