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都市网 老百姓的网
相册
汽车
博客
论坛
红娘
邮箱
通行证
新闻
首页
新闻热线: zj_news@zj.com
新 华 社: 0571-87055213
中 新 社: 0571-88325088
编 辑 部: 0571-88228477
浙江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浙江都市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 > 正文
文化部创建平安文化市场启动“奥运保障行动”

来源:人民网 发布日期:2008-04-28 14:00:55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4月28日电 为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监管,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文化环境,文化部于4月26日在京宣布正式启动文化市场“奥运保障行动”。文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维绥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北京、上海、天津、沈阳、青岛、秦皇岛等奥运举办和协办城市文化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启动仪式。

  文化部副部长赵维绥介绍,自2008年4月26日至9月30日的“奥运保障行动”,要求全国各级文化部门和执法机构以"创建平安文化市场"为主题,落实好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切实加强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监管,含有国家禁止内容的文化产品明显减少,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社会稳定;二是切实加强文化经营场所及活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严厉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特别要加强对与奥运标志、徽记、名称、吉祥物等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禁止假借奥运名义组织各类违法文化经营活动;四是积极预防、发现并排除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维护文化市场正常秩序;五是妥善处置、应对和解决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尽量将影响或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具体来说,开展“奥运保障行动”的主要措施有五点:第一,彻底清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重点排查歌舞娱乐、网吧和营业性演出等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坚决堵塞安全死角和漏洞;检查音像、艺术品等经营场所,严厉查缴含有国家禁止内容以及侵权盗版产品。第二,建立和落实保障行动责任制。要在宣传文化市场政策法规,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的基础上,与经营单位签订责任书,将“奥运保障行动”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各经营场所和单位。三是切实加强执法检查和督查指导。四是集中解决文化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违法经营活动猖獗的势头。五是加强对重点部位的重点监控。

  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全力保障奥运,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文化部要求各级文化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奥运安保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奥运期间无小事,涉奥问题无小事”的思想,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格防范安全事故,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努力维护市场秩序,确保顺利实现“文化市场不发生重大事故,不形成社会热点,秩序良好,管理规范”的总体目标。

  文化部提出,北京、天津、上海、沈阳、青岛、秦皇岛等奥运会举办城市和协办城市及辽宁、山东、江苏、浙江、广东、四川、重庆、云南、陕西、安徽等省份为重点地区,机场、车站、码头等场所及奥运场馆、签约宾馆、重点商业区及其周边地区为重点区域,音像、网吧、演出、娱乐、艺术品和网络文化市场整治为重点内容。

  启动仪式上,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司长刘玉珠同志分别与北京、上海、天津、沈阳、青岛、秦皇岛等地文化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同志签订了责任书。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总队长赵安良同志代表奥运举办城市作了发言,表示将坚决按照中央和文化部的统一部署,将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精神,认真开展文化市场“奥运保障行动”,创建平安文化市场,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全国音像制品分销行业协会联席会议主席储志强同志代表行业组织向全国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发出倡议,积极响应和落实“奥运保障行动”,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坚持行业自律和守法经营,以实际行动迎接北京奥运会。

  启动仪式结束后,赵维绥同志带队对北京市的文化娱乐市场进行了检查。当天,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统一出动,开展对各类文化经营活动的执法检查行动。(来源:人民网文化频道)

责任编辑:沈洁

收藏此页】 【转发给他人】 【复制到剪贴板】 【打印】 【关闭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浙江都市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浙江都市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