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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经济普查要准确真实摸清全国经济情况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日期:2008-05-12 12:15:32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5月12日电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12日举行。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会上表示,全面准确客观真实,是经济普查的核心要求。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要突出重点、依法办事、确保质量,完善统计调查体系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掌握全面准确客观真实的普查数据,为政府科学决策、企业经济活动和人民生产生活提供有力的统计保障。

  李克强表示,做到全面准确,要适应形势变化,突出普查重点。过去五年,中国经济规模扩大了2/3,单位数净增了1/3,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大幅增长,城镇人口和就业显著增加,经济的市场化、国际化程度明显提高。搞好经济普查,必须适应经济快速发展带来的新调整、新变化,研究经济生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揭示第二、第三产业和基本单位的数量特征和运行规律。我们动员全社会力量搞一次大规模的经济普查,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就是要把全国以及各地的经济情况全面准确地摸清楚。

  从目前情况看,服务业统计、能源资源统计是整个统计工作的难点问题,也是影响普查数据全面准确的重点问题。长期以来,受到传统物质生产统计体系的影响,服务业统计相对薄弱,常规调查的框架还不完善,数据缺口较大。同样,能源资源统计力量不足,方法制度还不健全,难以满足节能减排的要求。这次经济普查,重点是取得第三产业发展的完整数据,搞清常规统计不能完全反映的服务业实际情况,并全面掌握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状况;同时,重点调查二、三产业单位能源和水资源消耗情况,把这两个领域全面准确的数据拿到手。

  做到客观真实,要依法进行普查,确保数据质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利益主体多元化,市场活动单位灵活分散,采用简单行政命令的方式,越来越难以接近客观真实。开展经济普查,必须把工作纳入法治轨道。《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是经济普查的法律依据。各类普查对象要依法提供客观真实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依法查明客观真实情况,各级领导干部要依法制止人为行政干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还要依法及时公布普查数据,使普查的成果惠及社会。

  质量是经济普查的生命线,也是体现客观真实的标志。必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把确保质量贯穿于经济普查的全过程,落实到工作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要统一设计普查方案,着力提高人员素质,严格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把质量问题消除在发生之前。还要以科技创新保障质量,探索普查理论,更新普查方法,推动普查工作及其成果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促进电子政务建设。

  李克强同时表示,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经济普查工作。对此,李克强提出了三点要求:首先,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第二,要强化协作配合。第三,要广泛宣传动员。(据中国政府网文字直播整理)

  

责任编辑:盛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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