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浙江网2月14日电 目前,长三角地区的企业数量已超过200万户,三地经济往来密切。2000年至今,浙江在上海、江苏的投资者分别达到40万人、35万人,投资总额约2000亿元。日前,苏浙沪工商部门拆除行政“篱笆”,推动区域大市场的形成。
市场准入门槛有高有低,执法尺度有松有紧,商品质量检测结果互不通用,消费维权得不到异地保护……长期以来,由于行政区划的分割,长三角地区虽然经济基础相近、风俗习惯相似,但是苏浙沪三地的市场环境一直存在较大的差异。今后在长三角地区,这些市场政策差异将逐步消除。
从去年岁末在上海召开的“苏浙沪工商行政管理促进长江三角洲联动发展合作会”上传出一个好消息,浙江、江苏、上海三地工商率先向行政“篱笆”开刀,“长三角工商一号文件”正式发布,长三角地区即将统一实施市场准入政策。这标志着长三角市场一体化工程正式拉开帷幕。
与以往单个条线 、部分领域的合作不同,根据此次签署的《苏浙沪工商行政管理联席会议备忘录》,今后,三省市工商部门将彻底打破“门户之见”,在长三角地区建立和实行统一的工商行政管理制度。今后,凡是长三角区域内的经营者和消费者,都将获得“同城”待遇—————三地工商将逐步在10个方面实行市场一体化联动,其中包括制定统一规范的市场准入政策和条件,市场主体的基础信息互联互通,市场监管信息共认共享,市场监管措施联动,消费维权异地保护,广告监管信息互通,经纪人资质相互认定等。
据介绍,三地在工商行政管理领域进行合作的探索由来已久。早在1997年,就在全国率先制定了省际之间的《保护驰名、著名商标协作办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也有《长三角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协议》,在受理消费者异地申(投)诉、开发互联互通的消费维权网络平台、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等方面合作。业内人士认为,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三地更大范围的联动发展已有了基础。
去年岁末,三地工商还联合出台了《苏浙沪三省市公司股权出资登记试行办法》和《苏浙沪三省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合作交流六项措施》两项政策,这是三地市场准入政策条件统一规范的具体举措。两项“共同政策”均涉及市场准入问题,分别是允许企业以股权作价出资、统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条件及程序。前者能够大大降低企业的重组成本,推动长三角地区的企业做大做强,后者则消除了三地工商部门在外资准入方面的政策差异,有助于提高长三角地区对外资的吸引力。
据悉,今后三省市工商部门将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不间断地推出促进长三角地区联动发展的“共同政策”,逐步形成统一的市场准入、监管、法制及服务环境。(作者:夏海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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