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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余额较为充裕 江苏省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变

来源:新华日报 发布日期:2007-09-11 13:44:45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9月11日电 记者昨日从江苏省级机关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经过充分的论证,省级机关公积金贷款政策不会变动。

  省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南京市实行“只贷一次”政策,主要是公积金归集“水库缺水”,必须通过下调个人还贷能力系数和对贷款条件加以限制,以实现收支平衡。“而省公积金贷存比例目前在74.5%左右,余额比较充裕,不存在贷款紧张的问题。”记者同时从金融部门了解到,目前除招行省级公积金贷款额度稍有吃紧外,其它省级公积金贷款指定银行的贷款资金流量均较正常。

  据悉,公积金贷存比在80%左右是最佳状态,低于这个数字是公积金没有发挥最大作用,高于这个数字则存在资金压力。目前南京市已突破80%这一“红线”。

  “南京的政策也只是临时性的,可能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年初,政策就会再调整回来,省公积金没有必要跟来跟去地进行变动。”相关负责人称。

  对于一方在省级机关公积金缴存、一方在南京市公积金缴存的夫妻来说,购房时如果选择到省里申请公积金贷款,就可以适用省公积金贷款政策。除可贷次数的区别外,目前省公积金政策与南京市还存在两处明显不同:南京对万元以上楼盘拒贷公积金,而省公积金未做限定。省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为15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30万元;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职工,每接近退休年龄1年(超过6个月按1年计),贷款额度减少1万元,而南京市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现为1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用公式来计算,即借款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公积金的缴存比例×0.2(还贷能力系数)×12(月数)×实际可贷年限。(汪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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