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都市网 老百姓的网
相册
汽车
博客
论坛
红娘
邮箱
通行证
新闻
首页
新闻热线: zj_news@zj.com
新 华 社: 0571-87055213
中 新 社: 0571-88325088
编 辑 部: 0571-88228477
浙江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浙江都市网 > 新闻中心 > 江苏新闻 > 正文
上海世博会来宁"吆喝" 巡展将在南图新馆开幕

来源:南京日报 发布日期:2007-09-13 11:01:08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9月13日电 “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组委会上月正式启动上海世博会宣传周活动。该活动以“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暨世博会历史回顾展”为载体,从上海出发,在今年年底前,将先后登陆南京、北京、杭州、重庆和广州等5大城市。昨天上午,上海世博会组委会在宁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本月16—21日,南京将成为上海世博会“吆喝”的首站。

  展览探营:亮点纷呈,免费开放

  您听见上海世博会的脚步声了吗?就在南京图书馆新馆,“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暨世博会历史回顾展”正在紧张布展中,将于16日开展。这个展览8月在上海展出时吸引了13万人,来到南京则是它全国巡展的首站。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南图,这里已经成为布展的大工地。在1400平方米的展示区内,一张张写有上海世博会主题——“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巨型海报已经上墙。

  “我们整个把在上海的展览搬过来了。”现场指挥的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资深世博会专家俞力先生告诉记者,这些展览设备整整装满了10辆大货车。

  他介绍,整个展览的目的是让南京市民了解世博会150年的发展历程和上海世博会的各种情况,可以说是给南京市民做一次世博会知识的大普及。在沪上大受欢迎的大型3D环幕、手翻电子书、多投多幕显示屏等高科技设备以及历届世博会遗物和标志建筑模型等此次悉数来宁。此外展览还特地开辟了“江苏与世博会”专区,介绍南京等城市和世博会的历史渊源。记者从中了解到,中国的世博会雏形是1910年在南京举行的南洋劝业会。而在1926年举行的费城世博会上,南京曾有多达23项产品获奖,位居江苏省之首。俞力介绍,这次展览将从本月16日一直持续到23日。从早上9点到下午5点向南京市民免费开放。

  最新进展:160元看世博会

  2005—2008年是上海世博会的全面筹备期,包括场馆建设、设施配套、全球招展、市场开发等都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副局长朱咏雷向记者介绍了到目前为止世博会筹备的最新进展。

  朱咏雷介绍,到目前为止,已经有165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确认参加上海世博会。这个数字已经超过了上届日本爱知世博会12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规模。而上海世博会最终的目标数字是200个。如能实现,将成为世博会150年以来参展单位最多的一次。

  上海世博会的整个中国展区除了台湾地区参展方案外其余方案已经完成。展区除了中国国家馆外还有各省市自治区的联合展馆,包括江苏在内每个内地省份将平均分得600平方米的展区。目前我省的布展方案尚未出台。

  上海世博会门票目前已经制定了基本价,为160元人民币。

  权威分析:长三角整体受益

  世博会184天,7000万全球游客,2010年上海世博会就是一个充满诱惑的大蛋糕。具有地缘优势的长三角地区将最先分享到这块蛋糕。

  事实上在目前各项场馆工程建设中,江浙两地成了主力军。

  朱咏雷则为记者展示了2010年世博会开幕后将给整个长三角地区带来的整体拉动。首先,长三角地区的城市可以直接参与承办。上海世博会正在着手促进长三角地区城市和各国各地区组织的代表团“结对子”,在各大城市当地招募志愿者为他们服务。此外世博会期间的许多专业论坛也将开设到各长三角城市中。其次,上海世博会期间平均每天将吸引40万游客,沪上客房服务根本无法满足。这些人的衣食住行将全部向周边城市分流。第三,据调查90%的境外游客参观世博会后有去周边旅游的意向,长三角地区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1970年大阪世博会使整个关西地区经济总量增长30%,上海世博会对长三角地区的辐射作用将超过它。”朱咏雷说,更为重要的是世博会聚集了人类文明的最高成果和最新理念,对国民素质的提高有深远影响。长三角地区民众因为参观便利,将体现得尤为明显。(作者:李冀)

责任编辑:阮明

收藏此页】 【转发给他人】 【复制到剪贴板】 【打印】 【关闭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浙江都市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浙江都市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