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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积金贷款额有望上调 已在论证可行性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日期:2008-02-15 11:22:54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2月15日电 自本月18日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自每人15万元上调到20万元,而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上限是否也将做调整?记者昨日联系了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该中心有关人士表示,他们正在研究上调额度的可行性,将尽快给十多万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省属企业缴存人一个明确说法。

  目前,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为15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30万元;购买商品房的,贷款总额不得超过总价款的70%,二手房不超过总价的60%,其中二手房交易价格的认定,以契税完税凭证原件上的价格和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上的价格对比,取其低者作为计算依据;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职工,每接近退休年龄1年,贷款额度减少1万元。据资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介绍,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目前共有15万余人,2007年缴存金额约13亿元,放贷约10亿元,贷款余额相对比较充裕,具备调高贷款上限的可能。从去年底开始,该中心就对楼市销售和公积金归集放贷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和充分调研,论证上调的可行性,确保提高贷款额度后,资金流和市场发展不冲突,避免出现余额紧张放不出贷款的境况。

  而对于南京市同期出台的万元楼盘和二次贷款公积金解冻这两项新政,由于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此前一直未予限制,均允许贷款,所以此次也不会有任何变化。(王烨)

责任编辑: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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