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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要求加快发放公积金贷款 符合条件10日内放

来源:东方早报 发布日期:2008-03-26 08:32:44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3月26日电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下发《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的通知》,要求银行和开发商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申办公积金贷款,各银行放款时限由20个工作日左右提快至10个工作日内。

  根据该文件,为进一步加快公积金贷款审批,该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的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只要手续齐备、楼盘符合各贷放款条件,各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就应于10个工作日内放款到位。

  此前该市不少楼盘都以公积金办理复杂、缓慢为由拒贷公积金,该政策的出台另一重要目的就是杜绝拒贷公积金的现象。新政规定,除别墅和联排别墅外,所有四证齐全的健康楼盘都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但项目主体结构必须已经封顶,且已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根据该市新政,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公积金贷款或变相刻意引导购房者办理商业贷款,一经查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房管局三部门将依法对违规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并对违规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予以曝光。(鲁勋)

  

责任编辑: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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