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都市网 老百姓的网
相册
汽车
博客
论坛
红娘
邮箱
通行证
新闻
首页
新闻热线: zj_news@zj.com
新 华 社: 0571-87055213
中 新 社: 0571-88325088
编 辑 部: 0571-88228477
浙江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浙江都市网 > 新闻中心 > 江苏新闻 > 正文
江苏今年经适房要建51966套 已分解到13个市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日期:2008-05-05 10:38:51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5月5日电 今年初,江苏省政府将“全省新增廉租住房1.2万套,新增经济适用房4万套以上”列入了2008年度工作目标。为确保任务完成,省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厅、民政厅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将住房保障目标分解到了13个省辖市及其所辖县(市、区)。根据目标分解方案,全省各地总计将新增廉租住房12016套,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51966套,高于省政府2008年工作目标。五部门还规定了一系列确保完成任务、加强住房保障的配套措施。

  措施一:本月内完成规划

  五部门要求各市、县(市、区)在5月底前,完成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和建档工作,编制完成2008-2010年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2008年年度计划。尽快明确今年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包括集中配建廉租住房)项目及其选址、用地和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措施二:编制经适房投资计划

  各地要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包括集中配建廉租住房)的投资计划。此外,各市、县(市、区)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设立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财政专户,按规定将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财政预算安排等资金归集到位,形成稳定的廉租房资金来源。

  措施三:公布住房保障标准

  各市、县人民政府近期要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以及其他条件。

  各市、县(市、区)要在9月底前,将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的城市低保家庭全部纳入廉租住房保障。年底前,实现低收入无房家庭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应保尽保。

  措施四:鼓励设立廉租房“一站式”服务

  鼓励设立廉租住房保障受理窗口,实行申请、受理、审核、确认、公示和配租“一站式”服务,以方便市民办理相关手续。今年全省全面启用省廉租住房信息管理系统,6月底前,各市、县(市、区)要全面开通使用,相关数据全部录入并与省联网。(王烨)

  

责任编辑:阮明

收藏此页】 【转发给他人】 【复制到剪贴板】 【打印】 【关闭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浙江都市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浙江都市网联系。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