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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意见本月出台 企业屡遭问责将逐出南京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日期:2008-05-08 10:06:01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5月8日电 3月19日、22日、23日,南京接连发生3起重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5人死亡,一时间成为公众和媒体关注的热点。三起事故的责任单位应该担负怎样的责任?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如何处理?今后南京怎样避免再出现重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昨天,南京市建工局就3·19、3·22、3·23三起重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企业法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问责,回答了上述问题。据悉,这是自2006年南京市实施安全生产问责制以来,首次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媒体的注视下公开进行问责全过程,而问责对象则是拥有特一级资质国内三家大型建筑企业——北京城建、上海建工和江苏双楼。记者从南京市建工局获悉,今后,凡是发生有人员死亡的重大建筑工程事故,在事故调查一结束,就公开举行问责会,条件成熟后还将邀请市民参加。而多次遭到问责又不整改的企业将被逐出南京。

  在会议要结束时,南京市建工局局长贾德裕说,南京地区的建筑招标竞争异常激烈,价位常常低于其他同类地区水平。为了压低价格,不少企业就在安全上“偷起了工”。针对这种情况,建工局下一步将联手南京市建委,对连续遭受问责的企业给予市场经营行为上的处罚,严重者将被禁止参加任何建筑经营活动。据悉,对3家企业的行政处罚意见本月就将出台。今后,凡是发生有人员死亡的重大建筑工程事故,在事故调查一结束,就公开举行问责会,条件成熟后还将邀请市民参加。(作者:赵晖 王宏斌)

责任编辑: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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