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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成立首个野生动物禁猎区 将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青年报 发布日期:2007-09-26 08:55:07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9月26日电 上海沿海滩涂一直是南来北往的候鸟们栖身的家园,春秋季在滩涂内觅食栖息的候鸟却会受到偷猎者的威胁。昨天上午,南汇东滩成为上海首个“野生动物禁猎区”。今后,在“禁猎区”内捕杀野生动物到了一定数量,即便并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也要追究刑事责任。而不仅仅是没收动物并罚款。

  盗猎行为屡屡发生

  南汇东滩野生动物禁猎区位于上海南汇区的东南角,东临东海,西至两港大道——南芦公路,南濒杭州湾,北到浦东新区与南汇区交界处。禁猎区成狭长带状分布,总长40.3公里,宽为2.8———4.9公里,总面积为122.5平方公里,约占南汇区总面积的17.8%。

  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崇明东滩和九段沙相比,南汇东滩的各项条件尚不足以列入自然保护区的行列,但是这里也同样是东亚———澳大利亚候鸟迁徙路线的中转站之一,白鹤、小滨鹬等国家保护动物经常在这里出没,同时还有大量的野鸭等野生候鸟栖息。

  南汇区野生动物保护站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06年度,他们共组织30多次联合执法行动,缴获各种鸟类2860只,青蛙、蟾蜍、蛇类等410余斤,捣毁窝棚106个,拆除张网、翻网等网具420多张。偷猎者常常进犯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滩涂。

  过去只能屡抓屡放

  在执法过程中,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人员遇到一个问题,由于南汇东滩并非自然保护区,执法缺少法律法规依据,如果偷猎者并没有捕杀国家级的保护动物,就无法对偷猎者做出严厉处罚。处罚无非是没收偷猎者的工具、野生动物并处以罚款,哪怕偷猎者捕杀的野生动物再多,他们也只能抓了放,放了再抓。加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者人手紧缺,对于偷猎行为的打击力量还是不够。

  禁猎区内捕杀将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了解到,要成为“禁猎区”只要由区(县)级的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政府批准即可。南汇东滩是上海首个“野生动物禁猎区”,即只要有野生动物栖息、停歇、繁殖和活动的区域,均属禁止猎捕野生动物范围。

  禁猎区建立以后,根据相关法律,在禁猎区、禁猎期只要以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就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在禁猎区内捕捉非国家重点保护的鸟类、蛙类等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可以由公安部门刑事立案;五十只以上,将会受到刑事处罚(被判两年或者两年以下徒刑);一百只以上将会判重刑。

  市野生动物保护站专家告诉记者,建立禁猎区后,哪怕是偷猎者抓了野鸭等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只要到了一定数量,就会受到重罚。而他们在执法中发现,大多数偷猎者抓的就是这些野生动物,因此设立“禁猎区”可以有效保护这些野生动物。

  另外,禁猎区仅禁止违法猎捕各种野生动物的行为,并不影响正常的生产行为。

  【相关链接】

  一、什么是禁猎区?是指区域内有野生动物(主要指国家重点保护、省级保护、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分布,但区域范围比较小,在辖区内呈不连片的块状(或称岛状分布)分布,不宜建自然保护区的区域。上海市总体地域较小,大部分地区属于这种类型。目前,广东、福建、吉林、黑龙江、深圳特区等省在辖区范围内相继宣布建立了禁猎区。其中,吉林长白山地区被宣布为永久性禁猎区,以更好地恢复、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资源。二、南汇东滩南汇东滩位于我国南北海岸线的中点,钱塘江的入海口。区域内滩涂湿地资源丰富,是候鸟南迁北往的重要驿站。通过多年的资源监测,在南汇东滩记录到野生鸟类190多种。其中,首次发现了白鹤、小滨鹬等4种本市鸟类的新记录,黄嘴白鹭、三趾鹬等水鸟的单次记录数量超过了世界水鸟种群数量的1%。在2006年9月,还单次记录到2万多只次的水鸟。除此之外,例如中华蟾蜍、虎纹蛙、红点锦蛇、黑眉锦蛇、短尾蝮蛇等其它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南汇东滩生存,其分布密度为上海最高。

  

责任编辑:阮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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