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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筑节能标准成为土地出让附加条件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08-01-08 21:03:21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1月8日电

  上海郊区新城建设:建筑节能标准成为土地出让附加条件

  上海正在郊区嘉定、松江等地建设具有中等城市规模的新城。嘉定区政府负责人8日正式宣布,今后嘉定新城核心区内土地招拍挂时,将明确设置建筑节能标准,作为土地出让的附加条件。

  据了解,嘉定区政府正式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今后嘉定新城核心区内土地招拍挂时,将明确设置建筑节能需达到65%的标准,作为土地出让的附加条件,并在土地出让协议中签订承诺书。对在土地招拍挂时明确设置建筑节能标准的建设项目,所有建设审批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经检测未达到所承诺的建筑节能标准的项目,竣工验收不予通过。

  嘉定区政府人士说,正在建设中的嘉定新城,今后将是上海市建筑节能示范城区,其规划建设全过程推行“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的建筑要求,所有建设项目在规划全过程都要落实节能50%的强制性要求,其中示范性项目要达到节能65%的要求。

  在上海郊区新城建设中,一大批新兴建筑节能技术及手段有了“用武之地”。嘉定区向各建筑主体推荐区域规划节能优化、太阳能利用、集中供能、地源热泵空调系统及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等10项新兴建筑节能技术和方式,并建立起建筑节能评估机制,对确认的示范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扶持及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待遇。

责任编辑:王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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