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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浙江网1月19日电 在16日宣布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后,国家发改委昨日再次下发通知,督促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尽快研究提出在本辖区范围内实行提价申报的具体商品目录及经营者名单,并上报政府进行确定。
政府上一次实行大规模的价格干预措施已是十五年前,各界均认为其充分显示高层对于通胀恶化的担忧已逐步深化,数据也显示新年以来物价丝毫未有松动迹象,如2008年1月上旬36个大中城市豆油、猪肉、牛肉和羊肉零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58%、43%、46%、51%,涨幅依然惊人。虽然一再重申政府将不会冻结价格,并称“如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企业亏损经营”,但发改委在昨日通知中依然强调,各地要注意引导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并表示对提价理由不充分、调价幅度过大的,将按照之前公布的有关规定及时采取措施。
发改委要求各地抓紧审核政府实行调价备案的商品及企业名单,同时加强监测分析,跟踪分析干预措施落实情况,注意对替代性、关联度较高的相关商品及服务价格的监测,严格控制价格上涨的连锁反应。
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副院长赵长茂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此次价格干预“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在其看来,政府是期望在目前其它措施已经短暂失效的情况下,给公众传递将加大行政宏调的信息,同时也给下一步的货币政策创造时间,因为“上一轮加息的效果还有待观察,短期内可能不会再加,但是近期物价上涨太快,所以实行这样一种临时政策”。(记者李静睿)
责任编辑:沈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