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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黄浦易主过程存在三大违规操作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布日期:2008-02-15 08:59:31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2月15日电  

  滥用股权抛解禁股侵占6亿获利

  黄浦区国资委此次申请冻结的75653409股新黄浦(21.30,0.54,2.60%,吧)限售流通股,正好是上海新华闻目前持有的新黄浦全部股份,其占新黄浦总股本的13.48%。原来,除直接持有新黄浦6.55%股份外,新黄浦集团还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海浦中心房地产有限公司持股新黄浦2.92%,但在2007年已经全部减持完毕。

  黄浦区国资委人士表示,抛售新黄浦股份是中国华闻滥用控股股东权力的结果。截至2007年9月30日,新黄浦股份被抛售3155.6万股,按20元/股市值计算,这些股份扣除购入成本的净获利高达63122万元。这些抛售解禁股所获巨额资金,黄浦区国资委才是真正的所有人。

  间接损失“外滩源”受累严重滞后

  新黄浦易主过程中的非法操作导致上海国有资产巨额流失还是显性的,那些隐性损失更加巨大,其中的突出代表是“外滩源”项目进展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记者了解到,“外滩源”是新黄浦股权转让中包含的特定资产。

  作为上海商业“十一五”规划的“亮点工程”,“外滩源”项目于2002年12月立项,上海计划用5到8年的时间对所涉地块进行保护性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历史建筑的沿街特色立面,重新修缮内部设施。此外,区域内的交通重作调整组织,新建一批高档次的服务设施。同时,与外滩近代保护建筑风格不相协调的新建和违章建筑将被拆除,以扩大绿化面积。由此,在外滩地区打造出一个以顶级时尚消费为特色,集聚金融机构“形象总部”和顶级品牌的混合性的“顶级商业区”,而其中最核心的区域就是“外滩源”。

  按照原来的计划,地处黄浦江以西、苏州河以南、虎丘路以东、北京路以北,预算投资达2.5亿美元的“外滩源”项目(一期)应在2006年基本建成。现在,逐渐露出真相的新黄浦股权转让非法操作的过程,才让人们多少明白这个难以及时完成的任务的幕后原因。

  黄浦集团在“外滩源”项目上主要负责土地前程工作、基础设施以及环境的一级开发。然后,再由政府将土地批租给开发商,面向全球公开招标。黄浦区国资委人士表示,由于中国华闻操控新黄浦集团,非法占用、挪用巨额资金等,导致属于上海市及黄浦区两级政府重点开发项目的“外滩源”进程严重受阻,延误了重大项目的开发。

  2003年,“外滩源”项目被上海市政府列入年度重大建设投资计划,并委托新黄浦集团进行动迁开发,后者在当年取得了沪黄房地拆许字(2003)第4号房屋拆迁许可证。2004年5月,美国洛克菲勒国际集团作为唯一一家外资企业与新黄埔集团签约,共同担任“外滩源”综合改造开发项目的总体开发商。但那之后,“外滩源”项目传闻不断,先是传洛克菲勒国际集团非美国洛克菲勒家族集团,后有消息称因地价飙升导致新黄浦集团与洛克菲勒国际集团的合作受阻。

  按照新黄浦集团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外滩源”项目原来的管理体制不变,项目建设主要由新黄浦集团负责实施和推进,黄浦区国资委有义务提请区政府继续予以政策、环境等方面的支持。被中国华闻控股后的新黄浦集团继续按照上海市和黄浦区两级政府的规划和功能定位进行运作,进行资产转让和置换应事先听取政府的意见,并将政府对项目返还的土地出让金等资金优先用于项目的建设,同时承担易主前为项目签署的所有合同、协议等确定的属于新黄浦集团的责任和义务。从黄浦区国资委人士的表述中不难看出,“外滩源”进程严重受阻的根本原因在于新黄浦集团易主过程非法操作带来的负面效应所致。

  “外滩源”项目未来如何进展,记者没有了解到相关情况。但就在“外滩源”项目(一期)遭遇严重迟滞的情况下,新黄浦集团又于2007年9月30日获得了“外滩源”项目(二期)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根据规划,“外滩源”项目(二期)的总建筑面积近20万平方米,建设旅游设施、公寓住宅、商业和商务办公用房等,总投资约70-80亿元。不过,黄浦区国资委已经就“外滩源”项目延期开发造成的损失向中国华闻提出了弥补经济损失的要求,但具体金额则不详。

  非法手段易主过程存在三大违规操作

  王政和吴明烈是“上海社保案”的两个不可或缺的人物,正是他俩“精心策划”的新黄浦易主非法操作导致上海国资部门损失惨重。

  新黄浦易主之前,王政除担任中国华闻常务副总裁外,还是上海新华闻的总裁,吴明烈则身兼新黄浦集团、新黄浦董事长。新黄浦易主完成后,吴明烈的上述两大职务由王政出任,他则出任中国华闻的副总裁。2007年9月23日,吴明烈受贿1000万元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王政则因单位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他们的行贿、受贿源头就是新黄浦易主过程中的非法操作。按照黄浦区国资委人士的分析,新黄浦易主过程存在三大非法操作。

  相互串通

  第一个非法操作是收购时吴明烈的“极积帮助”。早在2003年6月,王政就与吴明烈串通、策划将新黄浦集团、新黄浦股权转让给中国华闻、上海新华闻。在王政承诺给吴明烈好处的情况下,吴明烈向对方详细透露了新黄浦集团的经营及资产状况。

  对于吴明烈是如何透露新黄浦集团经营及资产状况的,黄浦区国资委人士没有进行说明,但记者掌握的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新黄浦集团收购后的资产质量相较收购之前发生了急剧恶化。新黄浦集团股权转让约定的评估时点是2004年9月30日,新黄浦集团2004年底的净资产为19.37亿元,而2005年初却只有10.07亿元了。资产这种围绕股权转让时点的急剧恶化,或许就是吴明烈向王政透露的资产状况,而对经营进一步恶化的担忧,则很可能就是导致黄浦区国资委同意低价出让新黄浦集团的隐秘原因。

  低评低估

  第二个非法操作是低评低估。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给出的评估报告,新黄浦集团截至2004年9月30日时的净资产评估值为12.47亿元,但根据新黄浦集团提供给上海市工商局的财务报告,2003年底和2004年底的净资产却分别高达22.1亿元和19.37亿元,远远大于12.47亿元的评估值。黄浦区国资委人士表示,吴明烈为获得王政允诺的1000万元“奖金”,多次指示下属及评估人员低评低估,压低新黄浦集团的资产价值。

  空手套白狼

  第三个非法操作是中国华闻“空手套白狼”。上海新华闻向黄浦区国资委支付的关于新黄浦35963.5761万元股权转让款,是分成三个阶段完成的。第一笔1亿元支付于2005年12月26日,第二笔11658.8651万元支付于2006年2月28日,第三笔14304.711万元支付于2007年5月18日。现有情况表明,这些收购资金并非真的来自中国华闻。

  据知情人士透露,上海新华闻从新黄浦集团那里挪用的4.55亿元资金,被用于填补中国华闻其它项目所获上海社保基金的贷款去了。正是因为这种内在的关联,王政和吴明烈进入了“上海社保案”的范畴。黄浦区国资委人士表示,在司法机关2006年——2007年对中国华闻及其负责人王政和吴明烈行贿、受贿犯罪一案查处中,黄浦区国资委才查明在新黄浦集团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相互串通、低评低估等非法操作问题的。

  记者看到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长刑一初字第27号《刑事判决书》说:“吴明烈在华闻准备收购新黄浦时,先与华闻公司代表王政谈好条件,华闻公司承诺吴明烈帮助‘以较低成本收购新黄浦成功’后会给予吴明烈个人好处的情况下,吴明烈积极帮助华闻以较低成本收购了新黄浦并收取了华闻公司给予个人的好处费……”,“吴明烈只要实施了要求审计评估人员在新黄浦资产审计、评估时低审、低评行为,并达到了低审、低评的结果,就属于实施了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新闻背景易主背后的一次意外收购

  导致上海国资部门巨额损失的新黄浦易主,原本在很大程度上可能是一次意外的收购。

  中国华闻对新黄浦的收购,当年一度让上海地产业内充满了猜测和不解。据知情人士透露,中国华闻之所以动议收购新黄浦,源于几次参与竞标上海高速公路而屡屡失手,由此希望通过收购上海国有企业来加强在上海的人脉和实力。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在上海中心城区持有大量土地资源的新黄浦集团进入中国华闻的视野。与此同时,意欲操作MBO而不能的吴明烈与有关方面的关系那时正趋于紧张,转而希望通过股权转让进行另攀高枝。于是,王政和吴明烈一拍即合,迅速演绎出相互串通、勾结的股权非法转让。

  虽然上述说法没有直接、明确的证据支持,但检察机关对“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之一的张荣坤起诉书中的部分内容,似乎揭示其并非完全的空穴来风。2001年,张荣坤了解到上海城投总公司要“处理”上海路桥发展公司所持沪杭高速上海段的经营权。志在必得的张荣坤通过“上海社保案”中涉及的一些高层领导,并获得明确支持收购的首肯。于是,包括中国华闻在内的其他竞争者纷纷铩羽而归。

  其实,无论中国华闻对新黄浦的收购是出于怎样的动机,但最终的结果都令人心痛。接受记者采访的有识之士,现在最为关心的无不是吴明烈为赢得新主人垂青而恶意夸大“外滩源”项目风险给上海造成的隐性损失到底是个怎样的天文数字。

责任编辑:孙井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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