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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浙江网4月20日电 为确保有关大型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市公安局决定于2008年4月30日至5月25日,对佘山地区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一、4月30日14时至18时,由外青松公路至佘山环山路组成的范围内(含上述道路),禁止车辆通行(持有汽车特别通行证的车辆除外)。
二、5月1日至5月25日5时至14时,佘山环山路禁止车辆通行(持有汽车通行证的车辆除外)。
三、5月1日至4日、5月24日5时至17时,由外青松公路至佘山环山路组成的范围内(含上述道路),禁止车辆通行(持有汽车特别通行证的车辆除外)。
四、4月30日、5月1日至4日、5月24日5时至17时,由泗陈公路嘉松公路口起经嘉松公路—沈砖公路—千新公路—泗陈公路至泗陈公路嘉松公路口止所组成的范围内(不含上述道路),禁止车辆通行(持有 汽车通行证的车辆除外)。
届时,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活动现场情况视情提前或推迟交通管制时间,扩大或缩小交通管制范围,敬请广大市民事先做好出行安排,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作者:忻文轲
责任编辑:王晓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