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都市网 老百姓的网
相册
汽车
博客
论坛
红娘
邮箱
通行证
新闻
首页
新闻热线: zj_news@zj.com
新 华 社: 0571-87055213
中 新 社: 0571-88325088
编 辑 部: 0571-88228477
浙江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浙江都市网 > 新闻中心 > 上海新闻 > 正文
申城超市未见塑料袋大派送

来源:劳动报 发布日期:2008-05-07 14:38:09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5月7日电 伴随国家6月1日“限塑令”大限的临近,日前,关于塑料购物袋的国家标准已经正式向社会公布,并将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但最近并未出现超市向消费者派送塑料袋的现象。目前,消费者对农贸市场内的小商小贩能否不再使用那些不可降解的塑料袋纷纷表示担忧。

  记者从国家标准委了解到,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包括《塑料购物袋的环境、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塑料购物袋》以及《塑料购物袋的快速检测方法与评价》三项内容。6月1日起不符合新标准的塑料购物袋将禁止生产和销售。标准还规定,在塑料购物袋表面应明确标出生产企业厂名、厂址、所使用原料等生产信息,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有利于执法部门及时追溯生产源头,对生产企业予以处罚。

  本市一些超市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会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但也有超市担心,如果以后超市购进塑料购物袋的费用不计入成本,再平价转移给消费者,那么

  超市将在运费、人工费和损耗等方面产生损失。一些消费者则表示,对于多数超市在使用环保购物袋方面比较有信心,而对于农贸市场内的小商小贩能否不再使用那些不可降解的塑料袋表示担忧。

  连日来,记者在不同时段走访了近十家大中型超市以及部分便利店,并未看到收银员向消费者“大方”派送超市塑料袋的现象。大部分收银员像往常一样“节约”地使用着塑料袋,一个塑料袋内往往要装很多样商品。而在另一家超市,记者注意到当有的消费者以一个袋内装的商品太重要求再套个袋子时,虽然收银员大多会酌情再给一个塑料袋,但也并未出现“大方”使用的情况。

  

责任编辑:阮明

收藏此页】 【转发给他人】 【复制到剪贴板】 【打印】 【关闭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浙江都市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浙江都市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