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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公安局通报“10•11”恶性伤害致死案
浙江新闻网    发布日期:2008-10-13 19:10:44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10月13日电 (记者梁书斌、曹霁阳)哈尔滨市公安局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10月11日晚发生的一起恶性伤害致死案。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审理中。据了解,这6人均为警察。

  10月11日22时许,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84号的糖果酒吧门前发生了一起恶性伤害致死案件,造成22岁的被害人林松岭当场死亡。

  案发当晚,哈尔滨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维绪及哈尔滨市公安局有关领导到达现场指挥破案。黑龙江省公安厅接报后,由副厅长孙邦男率领省厅刑侦总队、督察总队到市局指导破案。

  目前,在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刑事技术支队、督察支队和南岗分局等相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经过12小时工作,已将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并将另外5名当事人传唤到公安机关。

  据介绍,这起案件的简要案情为:10月11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齐新(男,30岁,哈铁公安局直属公安处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宴请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职培训的同学李锋(男,28岁,肇东市公安局民警),同时邀请了同学李鑫宇(男,30岁,哈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王金刚(男,31岁,哈市公安局香坊分局民警)、栾奡(男,31岁,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和同事刘力男(男,31岁,哈铁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参加。

  饭后,在刘力男的提议下,6人分乘两辆轿车到南岗区西大直街84号的糖果酒吧继续饮酒。因李鑫宇在酒吧门前驾车速度过快,与站在门前的林松岭、杨森、车亮、潘兴等人发生口角,后双方厮打起来,致林松岭死亡,双方多人均不同程度受伤。

  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接案后,按照案件管辖移送哈铁公安局办理,后根据被害人家属强烈要求,黑龙江省公安厅指定此案由哈尔滨市公安机关主办,哈铁公安机关全力配合。哈尔滨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了“10·11”专案组,全力调查审理此案。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继续审理中。

  哈尔滨市公安局党委对此案高度重视,责令专案组务必严肃认真办理此案,并向社会承诺,一定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法,秉公办案,无论案件涉及到谁,都绝不姑息,一查到底。

责任编辑:罗道旺


来源:新华网

文章关键词: 哈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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