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浙江网12月5日电 16岁的少年刘壮是河南淮阳第一高级中学初三(9)班学生,11月25日早上,他被人发现在校园内死亡。
事发后,当地领导接到该县公安局报告后高度重视。
据县公安局的段业林局长介绍,该县立即成立由县委、人大、政府领导牵头的工作组,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宣传部、教委以及死者户口所在地的安岭镇党委政府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经过综合侦查、调查与现场勘察、尸检,结论认定他是因轻生从宿舍楼6层楼顶跳下死亡。
而让众人诧异的是,刘壮在生前曾留下两封遗书,一封是自己口述,找女同学代写的,另外一封则是他亲笔所写的。段局长称,经过调查,刘壮以前就发生过多次让人代写遗书的事情,所以同学都疲塌了,没有当成一回事,没想到这次真的走上了绝路。记者提出要采访代为刘壮写遗书的女生时,遭到学校负责人的婉言拒绝。
记者在其中一封遗书里看到,字体娟秀,很明显是出自女孩子之手,内容是:“我不想活了,都怨你们两个(爸妈),我压力太大了,受不了了……我烦每个老师(除数学老师外)……”两封遗书都表达了相同的意思,“我早已经有死的想法,你们毫无察觉,不称职……”
据警方调查显示,事发前,刘壮本人表现反常,写遗书让同学看,事发前的晚上,他把学习资料分送给其他同学,并说:“明天早上脸洗不洗、牙刷不刷还不一定了。”
对此,学校一名负责人表示,学校确实有监管不力的地方,没有及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采取有效措施挽留刘壮的生命,该负责人对刘壮的死表示遗憾。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说,刘壮在校学习成绩较好,但不爱和其他人交往。据悉,学校一次性赔偿家属13万元安慰金。
在采访中,记者深切感受到了刘壮的死,给他的家人带来了无尽的悲伤。“俺岳母已经病倒了,两天没有吃饭了,身体非常虚弱!”刘壮的姐夫罗明礼说,刘壮是淮阳县安岭镇人,姐弟六人,仅他自己为男孩。
刘壮的父亲刘连生说,孩子内向,平时家长都忙,很少有时间和孩子沟通,“要知道他内心那么痛苦,说啥也拉他一把啊,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记者王勇)
责任编辑:郭瑛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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