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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一居民公共场所裸露身体耍横换来15日拘留
浙江新闻网    发布日期:2008-07-16 08:20:58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7月16日电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公安分局根据相关的规定,近日对公共场所裸露身体并耍横的车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据元宝山区公安分局介绍,近日家住元宝山区西露天的车某醉酒后,故意赤裸着身体从家中出来,一直向楼边的商店走去,正在门前乘凉的店主见状赶紧躲进店内将门插上,车某来到门前砸不开门,便恼羞成怒地用拳头将两块窗户玻璃砸碎,随后离开了小卖部。

  元宝山区公安分局的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拒不穿衣服的车某传唤到派出所。经过现场勘查和走访调查取证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车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李富、聂琪)

责任编辑:news20


来源:新华网

文章关键词: 裸体 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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