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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要离婚妻子报警称被强奸 众邻里哭笑不得
浙江新闻网    发布日期:2008-08-16 08:11:14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8月16日电 不久前,在建邺区一居委会门前,一中年女子紧拽着一中年男子的上衣,哭哭啼啼地要求居委会为她主持公道。然而,看着这一对熟悉的老面孔,居委会众人却苦笑着直摇头。

  据介绍,这对夫妻均是再婚,妻子张某是外地人,丈夫姜某为南京人,五年前张某离婚后来南京打工,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样是离过婚的姜某,双方没有经过深入了解,草草结婚。

  婚后,张某不再出去工作,家庭所有经济来源仅靠丈夫打零工,不免拮据。因双方并没有牢靠的感情基础,导致双方互不信任,五年来,基本上是大闹三六九,小闹天天有,而闹来闹去,大多就是为了钱。居委会曾经安排张某到一个广场做保洁员,但张某只上了两天班就以工作太苦为由辞职。此后,张某怀疑丈夫在外面有人,还生有孩子。无法忍受的姜某于是到建邺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由于张某坚决反对,法院判决不予离婚。

  但起诉并没能让张某自我反省,反而更加变本加厉,要求姜某把所有收入都交给自己保管,姜某称自己身上只有几十元钱,张某不相信,缠着姜某不让他上班,姜某提出离婚,张某于是拨打110报警,声称自己遭人强奸,警察赶到后,发现是家庭矛盾,只能对他们进行教育。而张某要求姜某离婚后,必须解决其住房问题。

  对此,建邺区矛盾调处中心的调解专家宋玉波主任表示,由于该夫妻现在所住房子系男方父母的,张某分割这项财产的请求得不到法律支持。因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在张某暂时没有工作期间,张某生病了要给予治疗。双方如最后离婚了,张某要早日自食其力。(丁友军梅建明)

责任编辑:郭瑛英


来源:扬子晚报

文章关键词: 离婚 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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