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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浙江网12月7日电 已经在杭州市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到最高额度为10万元的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以下简称创业资金),不过所从事的项目必须是当年度我市产业发展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这些项目可在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和杭州人才网(www.hzrc.com)检索。
昨天,杭州出台了《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操作细则》,具体详细地明确了创业资助资金什么人可以享受,该如何申请等问题。
市人事局的咨询电话为:85066393;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创业资助资金的管理事宜,咨询电话为:87820037;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创业资助申请受理窗口设在杭州人才市场三楼301室(杭州市体育场路335号),受理业务电话为:85165796。
毕业后两年内可申请资金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可提出申请创业资助资金,逾期不予办理。毕业后两年内是指2007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证书签发之日算起的两年。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杭州生源高校毕业生须在毕业后两年内以本人名义在市区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
外地生源在杭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须以本人名义在市区创办企业;所创办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研发项目,或从事文化创意类项目。
外地生源非在杭高校毕业生,要求毕业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两年内在市区注册公司制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所创办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或研发项目,或从事文化创意类项目。
商业贷款贴息最高额度1万
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资助资金由毕业生根据自身创业要求自行选择商业贷款贴息或项目无偿资助并提出申请。商业贷款贴息或项目无偿资助不能重复申请。
商业贷款贴息两年内只能申请一次,贷款应用于生产经营相关开支,对实际应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50%贴息,最高申请额度为1万元。
申请人向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或所属区人事局提出申请(创办市属企业的向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创办区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向所属区人事局申请,下同)。
《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可在杭州人事人才网和杭州人才网上下载,也可在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和各区人事局领取。
根据市人事局的核准通知书和申请人提供的商业贷款付息凭证,市财政局对商业贷款贴息实行定期拨付。每年4月份拨付3月底前受理的项目,10月份拨付9月底前受理的项目。
项目无偿资助最高10万
项目无偿资助要求申请人有具体的创业项目并具有可行性;项目无偿资助分四个等级: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
无偿资助项目需要通过人事部门的审核。对审核通过的无偿资助项目,由市人事局会同市财政局按产业导向、企业规模、就业人数、注册资本和利税等要素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进行评审,评审一般每半年组织一次。每年4月份评审3月底前受理的项目,10月份评审9月底前受理的项目。
市财政局对项目资助资金实行定期拨付。每年4月份拨付3月底前受理的项目,10月份拨付9月底前受理的项目。(作者:姚颖)
责任编辑:盛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