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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上网“不设防”易遭侵害

来源:解放日报 发布日期:2008-03-20 09:57:48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3月20日电 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获悉,近年来公安机关处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因上网“不设防”而遭遇侵害的案件越来越多。

  随着网络日益发达,青少年的交友范围越来越广,接触的人也越来越复杂。不少青少年对素未谋面的网友并不设防,还觉得他们是“可以信赖的知心朋友”。

  日前,某职校学生李某受到性侵害。警方调查发现,李某在网络聊天时结识一名网友,双方聊得非常投机,在对方再三邀请下,李某独自到浦东某酒店客房内与其见面,结果被强行灌醉后受到性侵害。

  不少青少年在网上交流时根本不注意自我保护,甚至喜欢炫耀财富,泄露个人信息和家庭经济状况。一名14岁少女在博客上写着“家里新买的宝马”、“我也有名牌包”之类的文章,并附有图片。这名少女还留下自己手机号,“欢迎大家和我联系”。

  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一些不法分子专门以网友相会为名,约喜欢炫富的青少年外出聚会,见面后便称自己手机没电或临时需用钱,借机偷窃或诈骗。这类案件往往发生在茶坊、餐馆等地,被侵害的大多为少女。

  很多家长表示,完全不知道孩子在网上做些什么,对于孩子上网安全也疏于管理,一些家长甚至表示“从未去过孩子去的网吧”。

  警方表示,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少年自我安全防范的教育工作。虚拟世界所看到的仅仅是对方的文字,对方的年龄、性别、人品全然不知,交往要慎之又慎。家长应熟悉孩子的网上生活并及时加以指导。

  

责任编辑:冯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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