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新浙江网4月28日电 昨天中午,下沙某高校女生打电话给85100000:
有一个男的经常发短信骚扰我,烦都烦死了。
他第一次给我发短信,是一个月前。问我什么时候有空,一起吃饭?我以为是我以前的一个同学发的,没理会。他又发来一条,问我为什么不回短信?我觉得不好意思,就回了一条,刚才在洗澡。跟着,对方就又回了一条:洗得真香哦,真想亲亲。
我觉得奇怪了,那同学是不可能说这样的话的。我打电话给我同学,问有没有发短信给我(我以为是他用另外手机给我发的)?同学说没有。我又打电话给发短信的手机,通是通了,但对方按掉了。跟着回一条短信给我:别打电话,有什么事发短信。
“你是谁?”
“你把我忘了?前几天晚上我们还在一起过。”
我很生气,发短信骂他。他说,你骂好了。
“你要向我道歉!”
“凭什么向你道歉,就凭你昨晚为我宽衣解带?”
他发的短信内容很恶心的,我都不好意思念。
现在,我男朋友误会我了,一定要说我跟那个人认识的。其实,我根本不认识这个人。
4月23日,我到白杨派出所报了案。后来,我们去查过了,这个人还是个老师,才26岁。开始,我很惊讶,怎么会是老师?这样的老师,还怎么育人?
白杨派出所民警说,他们听女生说了这件事情后,也很气愤,打电话给发短信的男老师。他开始不承认。民警让他到派出所来把事情说说清楚。他说他生病了,在上海看病,没时间。
民警通知学校保卫处。昨天下午2点30分,学校保卫处派人到派出所与女生碰面,进一步了解情况。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他们学校保卫处的同志说,他是外地人,考到这儿当个老师也不容易。”
这位女生也说,如果他肯道歉,这事也就算了。
昨天,这位教师给这位女生发过去一条道歉短信:我没想到这件事给你造成这么大的伤害,对不起,请你原谅。(作者:严峰)
责任编辑:冯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