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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驳回 杭州师范大学提高学费申请

来源:现代金报 发布日期:2008-04-28 10:07:20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4月28日电 记者昨天获悉,浙江省一所大学关于要求涨学费的备案报告被浙江省物价局驳回,明确指出“不同意”。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的复函,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五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因此,杭州师范大学不得提高教育硕士专业学费标准。

  浙江省物价局重申,省物价局对各市、县(市、区)今年的政府调价项目实行统一管理,各地必须按以下原则严格控制政府调价项目出台:国家规定年内不得提价的项目一律不得出台,包括学校收费、城市公交等。此外,属国家统一部署,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的项目,在合理疏导价格矛盾的同时,要妥善处理好出台的时机和力度;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大的项目要从紧控制;年内要出台的项目在时间上要统筹安排,尽量避免集中出台。

  在以猪肉、食用植物油、石油液化气等商品为代表的食品类、居住类价格大幅上涨影响下,浙江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去年改变了近几年来基本平稳运行的态势,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上涨,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4.2%,涨幅比2006年增加3.1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7.6%。(作者:岳德亮)

  

责任编辑:冯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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