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都市网 老百姓的网
相册
汽车
博客
论坛
红娘
邮箱
通行证
新闻
首页
新闻热线: zj_news@zj.com
新 华 社: 0571-87055213
中 新 社: 0571-88325088
编 辑 部: 0571-88228477
浙江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浙江都市网 > 新闻中心 > 招生考试 > 正文
沪自主招生高校增至8所 符合要求可破格录取

来源:杭州日报 发布日期:2007-12-18 13:58:27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12月18日电 2008年高校自主招生的改革试点政策呈现出一些新变化,记者日前从教育部获悉,已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满三年且管理规范的高校,对少数特别优秀的入选考生,可申请破格投档录取,这意味着高校的招生自主权进一步扩大。

  教育部日前发出《关于2008年高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通知》,明确2008年全国进行自主招生试点的高校由59所增至68所,增加的9所高校中上海有2所,分别是东华大学和上海外国语大学。至此,上海具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资格的高校达到8所,此前六所分别为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已开展自主选拔录取试点满三年且管理规范严格的高校,对审查、测试中在创新实践或学科专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少数特别优秀的入选考生,可参考其高考成绩、中学学业及综合素质等情况,决定是否向省级招办申请破格投档予以录取,并报教育部备案。

  此次公布的自主招生主要指“5%自主招生”,即高校招生计划中约5%的学生可通过参加高校自主选拔测试结果,享受高校录取的优惠政策。这一改革试点开始5年来录取此类学生已超过两万人。(作者:艾丹青)

责任编辑:冯淑敏

收藏此页】 【转发给他人】 【复制到剪贴板】 【打印】 【关闭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浙江都市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浙江都市网联系。
热点回顾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