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都市网 老百姓的网
相册
汽车
博客
论坛
红娘
邮箱
通行证
新闻
首页
新闻热线: zj_news@zj.com
新 华 社: 0571-87055213
中 新 社: 0571-88325088
编 辑 部: 0571-88228477
浙江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浙江都市网 > 新闻中心 > 国际财经 > 正文
欧盟将从2011年3月禁止汞及含汞产品出口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08-05-16 13:59:13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5月16日电 (记者刘秀荣)欧洲议会15日发表公报说,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代表就从2011年3月15日起禁止欧盟出口重金属汞的议案达成一致,比以前欧盟委员会提议的日期提早了7个月。

  欧洲议会在公报中指出,欧盟委员会最初建议欧盟从2011年10月1日起禁止汞及含汞产品出口,随后,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分别建议把这一日期定在2010年12月和2011年6月,最后经过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代表的共同磋商,决定将日期定在2011年3月15日。

  欧洲议会有关禁止汞及含汞产品出口法案的总协调人季米特里奥斯·帕帕迪莫里斯表示,他对把重金属汞的出口禁令扩展到含汞的有毒危险品感到非常满意,

  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代表所通过的禁止出口议案涉及的产品包括汞、朱砂矿及汞化合物等,但用于研发以及医疗或解析分析为目的的汞化合物不在禁止之列。议案还要求提高含汞产品的储存标准,确保把汞废料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以避免对人和环境造成危害。

  

责任编辑:孙英

收藏此页】 【转发给他人】 【复制到剪贴板】 【打印】 【关闭
 看过 欧盟将从2011年3月禁止汞及含汞产品出口 的人,同时还看过以下新闻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浙江都市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浙江都市网联系。
热点回顾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