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都市网 老百姓的网
相册
汽车
博客
论坛
红娘
邮箱
通行证
新闻
首页
新闻热线: zj_news@zj.com
新 华 社: 0571-87055213
中 新 社: 0571-88325088
编 辑 部: 0571-88228477
浙江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浙江都市网 > 新闻中心 > 国内财经 > 正文
充值卡、购物卡将参照市场价核定税额缴纳个税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日期:2008-03-25 11:15:13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3月25日电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地税局获悉,从3月1日起,充值卡、购物卡等属于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应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个税。

  购物卡按市场价核定税额缴

  据介绍,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实施条例》)自本月1日起施行,与2005年12月19日修订的原条例相比,首次明确将“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纳入个人所得形式。

  新的《实施条例》明确,个人所得的形式除了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外,还有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如充值卡、购物卡等,并且是属于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也应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个税。

  另外,个人参加单位组织的免费旅游及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时,从其雇主处取得的折扣或补贴以及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等,也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个税。

  个人承包提至2000元/月起扣

  市地税局提醒纳税人,按新《实施条例》,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2000元/月。市地税局还提醒,根据现行税收政策,纳税人还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实际工作中,纳税人可能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如属这种情况,应在每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后,先预缴税款,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二是实行承包、承租经营的纳税人,应以每一纳税年度取得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计算纳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纳税人的承包、承租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可以其实际承包、承租经营的月份数为一个纳税年度计算纳税。(记者罗斯丁通讯员地税宣) (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孙英

收藏此页】 【转发给他人】 【复制到剪贴板】 【打印】 【关闭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浙江都市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浙江都市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