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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行出台二套房贷优惠政策 多家银行政策松动

来源:东方早报 发布日期:2008-03-28 09:15:15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3月28日电 招商银行发给中介公司的一份通知称,若已经将手头房产出售,再购房将按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近期,上海部分中介公司收到招商银行的一份内部房贷优惠政策通知。通知明确,若已经将手头房产出售,再购房将按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根据这一条件,以自住为目的的换房客户将不用担心再次置业的高利率影响。

  家庭成员无房为前提

  按照这份“第二套房”政策适用第一套房贷政策的相关细则规定,第二套房适用第一套房的条件只有一条:即“家庭成员(夫妻及未成年子女)所享有的房屋已经全部出售,即目前家庭成员没有房屋。”

  在具体操作方面,通知要求:贷款人和银行签署“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并需经交易中心确认出售。也就是说,贷款人必须向贷款银行提供由房产交易中心向贷款人出具的相关证明,以明确贷款人此前的房屋已经出售,这种情况下,贷款银行将给予贷款人第一套房的利率以及贷款标准。

  按照招商银行的政策,打算置换房屋提高生活质量的换房客户将可以安心购房,而不用担心受到金融调控政策的影响。

  多家银行松动房贷政策

  据悉,虽然没有明确通知,但沪上多家银行的房贷部门针对一些“熟客”会采取比较放松的房贷政策,比如在第一套房贷还清的情况下,部分银行给予提高贷款成数以及降低贷款利率的优惠条件。

  此前有媒体公布的信息显示,北京二套房贷松动与招商银行执行的这一标准类似。若客户能够提供相关已售出房屋的证明,便可不计算在第二套住房客户内。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去年9月27日发布通知明确,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房贷款利率提高10%。第二套房政策公布之后,全国二手房市场出现逐渐萎缩的迹象。

  人均面积标准为33平米

  去年12月11日,央行、银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各个银行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在上海,银行对于这一标准的界定为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为33平方米,低于此标准的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可按首套住房贷款标准执行。

  央行的房贷新政实施后,个人贷款购房意愿出现滑落。2月份,沪上中资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微增0.06亿元,同比少增2亿元,其中新建房贷款减少14.1亿元。由于对于银行来说,相对于其他贷款业务,个人房贷依然是质量最好的一部分贷款业务,因此从3月份开始,为争取房贷,部分银行开始提供相对放松的第二套房房贷政策。

  相关新闻建行:第二套房贷政策未作调整

  据新华社北京3月27日电中国建设银行有关业务负责人27日表示,建行一直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其中对第二套房贷的政策严格执行有关监管要求,自去年执行人民银行、银监会的文件规定以来,目前在执行中这些政策和规定没有任何变动。

  这位负责人说,建行北京市分行以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有关当地人均住房面积数据作为执行依据,是在执行中落实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不是对第二套房贷政策进行调整。

  据悉,昨日《经济观察网》报道称,建设银行对一直充满争议和猜测的“人均住房面积”已经有了初步界定,即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为26.6平方米,建行的这一标准预示着第二套房贷政策的正式松动,各大银行的放贷热情也随之高涨。(早报记者 刘秀浩)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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