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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注敏感商品价格 严控政府上调价格项目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日期:2007-11-22 11:29:24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11月22日电 针对当前严峻的价格形势,浙江省物价局昨天发出通知,《通知》中指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价格监测工作。各地除按原有要求继续做好粮油肉等主要食品以及成品油价格监测工作外,要重点加强液化石油气、交通运输等相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

  同时,各地须密切关注液化石油气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及时向当地政府建议,采取提高低保标准或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予以缓解

  《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努力控制价格过快上涨,密切关注食品、成品油、液化气、交通运输等商品价格动态,年底前除非居民用户污水处理费和按照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疏导运价的措施可以出台之外,一律不得出台其他政府上调价格的项目。

  今年以来,受猪肉等食品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浙江全省消费价格总水平逐月攀升,1月至10月累计涨幅已达3.6%。最近,因国际原油价格持续大幅上涨,为缓解炼油成本压力、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国家上调了成品油价格,市场价格上行压力进一步加大。

  浙江省物价局在《关于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努力控制价格过快上涨的通知》中指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价格监测工作。各地除按原有要求继续做好粮油肉等主要食品以及成品油价格监测工作外,要重点加强液化石油气、交通运输等相关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对液化石油气价格的监测频次从原来的每周一报增加至每周两报,同时增加公路货运、水路运输价格监测,及时掌握当地成品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动态。

  出租车和公路长途客运行业因成品油价格上涨出现的价格矛盾,调整幅度要严格控制在成品油价格上调引起的成本增支范围内,历史遗留问题留待以后逐步疏导,严格禁止借机搭车乱涨价;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县境内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农村水路客运)行业增加的支出,通过财政补贴解决,不得调整价格。同时,各地须密切关注液化石油气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及时向当地政府建议,采取提高低保标准或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予以缓解。

  浙江省物价局指出,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严肃查处不执行价格政策,以及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短缺数量变相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搭车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违反规定擅自涨价的行为。遇有重大价格违法案件和市场供求及价格出现较大波动的情况,要随时上报。

责任编辑:王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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