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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实施前夜 杭城IT企业瞄上"劳务派遣"

来源:每日商报 发布日期:2007-12-28 14:55:17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12月28日电  昨日,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4楼,几个人行色匆匆。现在,他们已经不再是这家名为杭州“天畅科技”公司的员工了。“裁员工作是从前日开始,大概涉及到4个部门。”一位知情人士对记者说。

  “这是新劳动法实施前夕,公司正常的人员调整。”在“裁员日”当天晚上,该公司原总裁郭羽在电话里对记者说。这一次的“调整”把他自己也调整了:郭羽辞去了“天畅科技”总裁一职。

  据了解,此次“天畅科技”裁员后,公司推广部员工几乎全部辞退,客服、市场、产品等部门有一半员工离职。虽然“天畅科技”称“裁员”不仅仅是来自新劳动法的压力。但据东部软件园一位行政人员透露,园内不少IT企业也在悄悄进行“人员调整”。“可能只是规模没有天畅这么大。”

  而根据记者的调查,此前杭州很多IT企业为了减少人力成本,不少公司都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引进大量劳务派遣人才。这些员工在IT公司工作,拿的却是人力资源公司的薪水和福利,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普遍存在。“由于IT企业员工工资普遍高于一般工种,所以企业会比较乐意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来用工。”上述知情人士透露,不少IT企业在年底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就为了把更多的岗位“腾”出来,以便进行“劳务派遣”用工。

  中国劳动关系学会理事、曾参与《劳动合同法》立法过程的资深人力专家翟继满公开表示,赶在年底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让他们与指定的劳务派遣机构重新订立劳动合同,这种做法并不能节约成本。新法特别规定,劳务派遣主要适用于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的工作岗位,如果并非这类岗位,单位将难以规避义务。

  劳务派遣是否能为企业降低用人成本呢,智联易才(杭州)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经理冯月鹏给出了否定的回答。“劳务派遣帮企业解决的只是一些事务性的工作。”冯月鹏对记者表示,之前杭州某企业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居然将一些员工的社保资料放在磐安等地区,以减少用工成本。“这样的行为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都将受到惩处。”

  “用工规范的企业在实施劳动合同法后是不会受到多大影响的。”冯月鹏认为,IT企业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夜,大规模的裁员举动并不是十分明智。

  作者:陶魏斌

  

责任编辑:孙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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