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都市网 老百姓的网
相册
汽车
博客
论坛
红娘
邮箱
通行证
新闻
首页
新闻热线: zj_news@zj.com
新 华 社: 0571-87055213
中 新 社: 0571-88325088
编 辑 部: 0571-88228477
浙江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浙江都市网 > 新闻中心 > 国际 > 正文
国际原子能机构称已与伊朗达成行动计划协议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07-08-22 07:44:26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8月22日电 (记者梁有昶徐俨俨)国际原子能机构副总干事海诺宁21日说,伊朗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已就旨在解决伊朗核计划中悬而未决问题的行动计划达成协议。

  海诺宁在与伊朗最高国家安全委员会副秘书瓦伊迪共同出席的记者招待会上说,双方已制定出行动计划,并就执行该计划的框架方案和相关时间表达成协议。他指出,国际原子能机构将在下个月的伊核问题报告中提到该行动计划的详情。

  瓦伊迪则说,双方就如何处理伊朗核计划中悬而未决的问题制定了行动计划,其中包括国际原子能机构将如何对伊朗的纳坦兹铀浓缩基地和阿拉克重水反应堆等核设施进行检查。

  由海诺宁率领的国际原子能机构工作组20日上午抵达德黑兰。他们与瓦伊迪等伊朗官员就制定旨在解决伊朗核问题的行动计划进行了为期两天的会谈。这是双方就制定相关行动计划进行的第三轮会谈。

  伊朗首席核谈判代表拉里贾尼6月下旬在与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巴拉迪会晤期间,邀请国际原子能机构派工作组前往伊朗就解决伊朗核计划中悬而未决的问题制定一项行动计划。此后双方已在德黑兰和维也纳进行过两轮会谈。

责任编辑:俞刚

收藏此页】 【转发给他人】 【复制到剪贴板】 【打印】 【关闭
 看过 国际原子能机构称已与伊朗达成行动计划协议 的人,同时还看过以下新闻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浙江都市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浙江都市网联系。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 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