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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处罚最高可达750欧元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08-01-01 20:54:58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1月1日电 从2008年1月1日起,法国烟民的好日子宣告终结:从这一天开始,法国所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法国针对咖啡馆、餐馆、赌场和舞厅等场所实行的禁烟令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承担监督职责的宪兵和警察一旦发现有人在法令规定禁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可对其处以68欧元的罚款,并对公共场所负责人处以135欧元的罚款。如在某一禁烟的公共场所屡次发现吸烟者,该公共场所负责人受到的处罚最高可达750欧元。

  1976年7月9日,时任法国卫生部长西蒙娜·韦伊颁布了第一项禁烟令,要求所有香烟盒上必须印有警示语。30多年过去了,禁烟行动取得了空前的成功。

  根据法国2006年11月15日通过的法令,法国从2007年2月1日起禁止在企业、行政单位、商业中心、学校、医疗机构、剧院、火车站和飞机场等场所吸烟。为保证禁烟效果,法国在第一阶段动用了17.5万名公务员负责监督工作。

  2007年的禁烟令收效良好,也获得了舆论支持。法国国家健康教育与预防研究所在2007年7月进行的调查显示,79%的法国人支持禁烟,大部分烟民对这一政策亦持肯定态度。

  曾经担心禁烟会影响生意的咖啡馆、餐馆老板现在也放宽了心。法国旅馆业联盟一名发言人说:“意大利和爱尔兰的旅馆业者实现了百分之百无烟经营,从长期来看顾客数量并没有减少。”

  尽管一些人对禁烟提出了异议,但2007年12月31日出版的大部分法国报纸对禁烟令都表示支持。《费加罗报》认为,公共场所的状况只会越来越好,社会保险账户的情况亦将如此。

  《解放报》的社论说,应当指出,现在在法国,大部分烟民和非烟民都赞成在餐馆禁烟,“香烟战争将不会发生”。(作者:林晓轩)

责任编辑:盛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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