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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挖山毁树建墓 浏阳两公务员买了5座活人墓

来源:潇湘晨报 发布日期:2007-03-14 09:26:03 进入论坛
 

  中新浙江网3月14日电  挖山毁树建墓 浏阳两公务员买了5座“活人墓”

  村里非法出售墓地,导致挖山毁树大建“活人墓”,浏阳市淮川街道办事处城西社区合力组的这一非法行为经晨报曝光后,引起了浏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浏阳市副市长熊清溪牵头下,已于昨日彻底清查了非法经营墓地的违法事件。

  “有两名在职公务员购买了5座‘活人墓’。”昨日,浏阳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建湘透露,在规划用地内修建“活人墓”的行为,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达八九项之多。

  “活人墓”建在规划公园内

  经查,“活人墓”所在地为浏阳市淮川街道办事处城西社区合力组,墓地处于浏阳市政府规划的一座公园内。“墓地所占有的土地为集体所有,被所在的合力组非法出售,而这一块地已被市政府规划为公园。”浏阳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经营者合力组以每块墓地占用费800至1000元的价格出售,墓地修建费用则需要2000至3000元。

  共出售“活人墓”8座

  在昨日召开的协调会上公布了一份《出售墓地明细表》,该材料显示,在2005年8月14日后修建的违法墓地一共有22座,其中已葬的有11座,准备迁坟的3座。“活人墓”有8座,其中市统战部干部陈立群购置了3座“活人墓”,国税局干部万光辉购置了“活人墓”2座。3名离退休干部购置了墓地,市公路局退休干部汤国初购置了3座墓地。

  昨日下午,市政府已将涉及人员所在部门单位、淮川办事处、市民政局的负责人召集起来,对非法占用墓地的行为进行协调解决。张建湘在协调会议上称,在规划用地内修建“活人墓”,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达八九项之多。

  按照整改要求,涉及人员所在部门单位、淮川办事处将分别对墓主进行思想教育,在统一思想后,再对非法墓地进行爆破或铲除。张建湘在会议中说,由于迁坟涉及到当地居民的习俗,应该在统一思想后和谐处理。

  将对墓主进行批评教育

  周学文认为,“活人墓”的出现与社会事务管理滞后有紧密关联。最具有指导性的地方性法规《长沙市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于2005年8月14日修改后发布,而一些历史遗留下来的坟墓很难进行处理。

  由于民政局没有行政执法权,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只能协同其他部门进行执法。因此存在执法“刚性不强”的问题,一些法令也仅是指导性的。

责任编辑:张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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