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都市网 老百姓的网
相册
汽车
博客
论坛
红娘
邮箱
通行证
新闻
首页
新闻热线: zj_news@zj.com
新 华 社: 0571-87055213
中 新 社: 0571-88325088
编 辑 部: 0571-88228477
浙江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浙江都市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 > 正文
14岁少女在派出所遭联防人员猥亵(图)

来源:东南网 发布日期:2007-07-31 14:06:13 进入论坛
 
沙县凤岗派出所成了传言的焦点

  中新浙江网7月31日电 7月26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一则来自三明的报料,报料人称“6月30日,一名少女在福建沙县凤岗派出所被强奸,此事在当地已是沸沸扬扬”。

  记者赶到沙县核实此事时,得到沙县公安局政治部负责人的确认:经警方初步调查,在沙县凤岗派出所,6月30日确实发生了联防队员强行猥亵未成年少女的事件,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

  记者在沙县还了解到,事件发生地———凤岗派出所原所长,在此案发生后被调离。

  然而,对于此案的诸多细节,沙县官方一直三缄其口,不愿透露任何信息。

  沙县公安局政治部:嫌犯是联防人员,已被民警当场抓获

  7月27日,该案发生近一个月后,本报记者来到三明沙县。

  当地一报料人告诉记者,该少女14岁,安徽人,6月30日,她因盗窃被关押在凤岗派出所,有坊间传言:“她被民警强奸,安装在关押地点的监控探头拍下了整个作案过程。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被其他民警当场抓获。”

  沙县公安局政治部罗姓负责人否认了此案系民警所为,“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被所里的民警当场抓获。目前这案件还没定性,县公安局的刑侦部门已经着手调查此事。”该负责人说,犯罪嫌疑人并不像坊间传闻的那样是派出所的民警,而是在派出所工作的一名联防人员,据初步调查了解,该联防队员只是猥亵了少女,并没有实施强奸。

  凤岗派出所现任所长:对此案不了解,因为调来没多久

  记者就此事向凤岗派出所的警察求证,在派出所门口,记者遇到的警察匆匆说:“这件事我不知道,你们去问领导吧。”说完快速离去。

  记者随后找到了该所的现任所长,该所长首先否认有这么一个案件。而记者随后告知,沙县公安局已承认确有此案时,该所长改口表示,他对此案不了解,因为他调来没多久。

  据报料人称,凤岗派出所的几个重要房间,包括少女被猥亵的房间都有摄像头,事件全程都有录像监控。然而,这一点难以得到证实,因为派出所内通道上设置若干铁门,记者无法通过并查看。

  报料人告诉记者,此事在沙县流传甚广,成为许多人茶余饭后的谈资,许多小道消息来自于政府及公安部门。然而,记者到凤岗派出所对面随机抽取一些店面询问时,受访店老板显得很紧张,一老板回答说:“这件事都是听说的,具体细节也不太清楚,问问其他店家吧。”

  案发地点是否在派出所的关押室内,以及整个案发过程是否如报料人所说的那样,被监控探头拍下,沙县公安局政治部负责人表示,案件还在调查,不便回答上述问题。

责任编辑:雷利伟

收藏此页】 【转发给他人】 【复制到剪贴板】 【打印】 【关闭
 看过 14岁少女在派出所遭联防人员猥亵(图) 的人,同时还看过以下新闻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浙江都市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浙江都市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浙江都市网联系。
热点回顾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帮助信息
中国新闻社浙江分社 主办